感應之相。略明四句。一者冥感冥應。謂過去善修三業。現在未運身口。藉往善力。為冥感也。雖不現見靈瑞。密為法身所益。不見不聞。而覺而知。是為冥應也。二者冥感顯應者。過去殖善。為冥感已成。便得值佛聞法。現前獲利。是為顯應。如佛初出世。先得度者。現在何嘗修行。如來照其宿機。自往度之。即其義也。三者顯感顯應。現在身口。精勤不懈。而能感降。如須達長跪。佛往祇園。又如道場禮懺。能感靈瑞。即顯感顯應也。
四顯感冥應者。如人一世勤苦。現善濃積。而不顯應。冥有其利。此顯感冥應也。若解四意。一切低頭舉手。則知福不虗棄。終日無感。終日無悔。若見喜殺長壽。好施貧乏。不生邪見。若詳論者。則有三十六句等種種義也。天性者。佛性也。相關者。連係也。有二種相關。謂天性。誓願也。我於諸佛。但有天性相關。我於彌陀。則有二種。故於彌陀最有緣也。磁石者。吸鐵石。山之陽產鐵。山陰必有磁石。二物同氣故也。
○二論文分三。初天性相關。二誓願相關。三結示淨宗○今初。
論曰。諸佛眾生。同一覺源。迷悟雖殊。理常平等。故曰諸佛是眾生心內諸佛。眾生乃諸佛心內眾生。迹此而言。則諸佛眾生。心精無時而不通脗。但諸佛無時不欲度生。而眾生念念與之迷背。故勢至菩薩曰。一人專憶。一人專忘。若逢不逢。或見非見。子若憶母。如母憶時。母子歷生。不相違遠。若眾生心憶佛念佛。現前當來必定見佛。去佛不遠。正由一理平等。天性相關。故得任運拔苦與樂。
文分三節。初正明。二引證。三總結。初中同一覺源者。同一天性也。脗者。脗合。即相關也。第二引證中。有事理二意。今但約事釋。一人專憶。喻佛常欲度生。一人專忘。喻眾生念念迷背。佛常欲度生故若逢。念念迷背故不逢。逢故見。不逢故不見。此喻理即位也。子若憶母。喻眾生常念佛。喻名字觀行相似位也。如母憶時。母子歷生。不相違遠。喻分證位。若眾生心。憶佛念佛。現前當來。必定見佛。去佛不遠。此以法合喻也。現前見佛。
如遠公三覩聖像。當來見佛。或命終時見。或於淨土見。去佛不遠者。去自果佛不遠也。第三總結。一理。即天性也。拔苦與樂者。悲能拔九界苦集二諦之苦。慈能與佛界道滅二諦之樂也。天性相關竟。
○二誓願相關。
況無量壽佛。因中發四十八願。誓取極樂。攝受有情。今道果久成。僧那久滿。故凡百眾生。弗憂佛不來應。但當深信憶念。數數發願。願生西方。如磁石與鍼。任運吸取。然磁能吸鐵。而不能吸銅。鍼能合磁。而不能合玉。譬猶佛能度有緣。而不能度無緣。眾生易感彌陀。而不易感諸佛。豈非生佛。誓願相關者乎。
文分二節。初明誓願。二明相關。按無量壽經。過去久遠。世自在王佛世中。有一國王。聞佛說法。心懷悅豫。發無上道意。棄國捐王。而作沙門。號曰法藏。詣世自在王佛所。求佛說法。時世自在王佛。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。天人之善惡。國土之粗妙。應其心願。悉現與之。時彼比丘。聞佛所說嚴淨國土。皆悉覩見。發無上願。具足五劫。思惟攝取莊嚴國土清淨之行。如是修已。詣彼佛所。白佛言。唯願聽察。如我所願。當具說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