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[鞥-合+(白-日+田)]跋致。此云不退。一位不退。入聖流不墮凡地。二行不退。恒度生不墮二乘地。三念不退。心心流入薩婆若海。若約此土藏初果。通見地。別七住。圓初信。名位不退。通菩薩別十行。圓十信。名行不退。別初地。圓初住。名念不退。今淨土五逆十惡。十念成就。帶業往生。居下下品者。皆得三不退。然據教道。若是凡夫則非初果等。若是二乘則非菩薩等。若是異生則非同生性等。又念不退非復異生。
行不退非僅見道。位不退非是人民。躐等則成大妄。進步則捨故稱。唯極樂同居一切俱非一切俱是。十方佛土無此名相。無此階位。無此法門。非心性之極致。持名之奇勳。彌陀之大願。何以有此一生補處者。此一生補佛位。如彌勒.觀音等。極樂人民普皆一生成佛。人人必實證補處。故其中多有此等上善。不可數知也。復次。釋迦一代時教。唯華嚴明一生圓滿。而一生圓滿之因。則末後普賢行願品中十大願王導歸安養。且以此勸進華藏海眾。
嗟乎凡夫例登補處。奇倡極談不可測度。華嚴所稟却在此經。而天下古今信尠疑多。辭繁義蝕。余唯有剖心瀝血而已。
△二特勸。
舍利弗。(如上無上大事因緣)眾生(幸得)聞者。應當發願。願生彼國。所以者何。得與如是(不可算數一生補處)諸上善人俱會一處。
前羅漢.菩薩但可云善人。唯補處居因位之極。故云上。其數甚多。故云諸也。俱會一處。猶言凡聖同居。尋常由實聖過去有漏業。權聖大慈悲願。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。至實聖灰身。權聖機盡。便升沈碩異苦樂懸殊。乃暫同。非究竟同也。又天壤之間見聞者少。幸獲見聞。親近步趨者少。又佛世聖人縱多如珍如瑞。不能徧滿國土如眾星微塵。又居雖同。而所作所辦則迴不同。今同以無漏不思議業感生。俱會一處為師友。如壎如篪。同盡無明。
同登妙覺。是則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超盡四十一因位。若謂是凡夫却不歷異生必補佛職。與觀音.勢至無別。若謂是一生補處。却可名凡夫。不可名等覺菩薩。此皆教網所不能收。剎網所不能例。當知吾人大事因緣。同居一關最難透脫。唯極樂同居超出十方同居之外。了此方能深信彌陀願力。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。信持名方能深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議也。具此深信方能發於大願。文中應當二字即指深信。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。
合此信願的為淨土指南。由此而執持名號乃為正行。若信願堅固。臨終十念。一念亦決得生。若無信願。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雨打不濕。如銀牆鐵壁相似。亦無得生之理。修淨業者不可不知也。大本阿彌陀經亦以發菩提願為要。正與此同。
△三正示行者執持名號以立行二。初正示無上因果。二重勸。今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