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霸少厲高節,其妻亦美志行。值玉莽篡,棄絕交宦。建武中,徵至京,不屈。初與同郡令孤子伯為友,後子伯至楚相,子為郡功曹,令之奉書於霸,車馬服從雍容如也。霸有子方耕於野,聞賓至,釋未而歸,見令狐子沮,作不能仰視,父目之有愧容。客去,久外不起,妻怪而問故,霸曰:吾與子伯素不相若。向見其子容服甚光,舉措有適,而我兒蓬髮歷齒,未知禮,則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。妻曰:君脩清節,不顧榮祿。
今子伯之貴,孰與君之高,奈何忘宿志,而慚兒女子乎。霸崛起而笑曰:有是哉。遂共隱遁終身。
錄曰:觀人何以不於所勉,而於所忽乎。蓋貧賤之交,人所難忘,而彼此相形問,亦難釋於此。而小芥焉,糟糠之義微矣甚矣。霸妻之高識也,無我,無人,無物情,而況於世態乎。鈴若而人自斯下堂,初不在山之深林之密也。
鮑宣妻桓氏,字少君。宣嘗就少君父學,父奇其清苦,故以女妻之,裝送資賄甚盛。宣不悅,謂妻曰:少君生富驕,習美飾,而吾實貧賤,不敢當禮。妻曰:大人以先生脩德守約,故使賤妾侍執巾櫛。既奉承君子,惟命是從。宣笑曰:能如是,是吾志也。妻乃釋歸侍御併服飾,更著短布裳,與宣共挽鹿車,歸鄉里拜姑,禮累提甕出汲,脩行婦道。鄉邦稱之。
錄曰:柔曼之傾意,非獨損志,蓋亦有增過者焉。相如才美,琴心是務,馬融儒者,絳帳為樂。吾見其貧賤而移,富貴而淫也,又焉能威武不屈乎。故鈴有少君之行,而後有子都之節。
安定皇甫規妻者,善屬文能書。規卒,年盛而色美。董卓聞其名,娉以轎輜百乘,馬二十匹,奴婢錢帛充路,妻乃輕服詣卓門,跪自陳,請辭甚酸愴,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,曰:孤之威教,欲令四海風靡,何有不行於婦人乎。妻乃立罵卓曰:君羌胡之種,毒害天下,猶未之耶。妾之先人清德奕世,皇甫氏文武上才,為漢忠臣。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。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耶。卓大怒,乃引車庭中,以其頭懸軌上,鞭馳四交,遂死車下。
後人稱頌,圖畫其像,號曰禮宗云。
錄曰:規與妻何如瑛與邕乎。規之恥不與黨,妻之奮不失身,媲美同義,可無愧矣。而邕顧懷董卓之恩,終被收戮;瑛亦於曹操之坐,叩首酸哀。此其一全與否,一生與死,不可同年語也。
獻穆曹皇后,操之中女也。建安#2十九年,進為夫人;伏后弒,立為皇后。魏受禪,遣使求璽綬,后怒不與,如此者數輩。后乃呼使者入,親數讓之以璽綬,抵軒下,因涕泣橫流曰:天不祚爾。左右莫能仰視。魏景、初元年薨,合葬禪陵,車服禮儀皆依漢制。
錄曰:春秋之時,雍姬謂其母曰:父與夫孰親。其母曰:人盡夫也。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。然則父之所為如莽與操者,尚可重父而輕夫耶。觀於平獻二后之事,則雍姬殺夫之罪,仲母飴女之愆,皆不可追矣。
弘道錄卷之二十一竟
#1『亦』原作『赤』,據文義改。
#2『安』原作『女』,據文義改。
弘道錄卷之二十二
義
夫婦之義
《晉書》:愍懷太子妃王氏,字惠風,太尉衍之女,貞婉,有志節。初太子被廢,居金塘城,衍表請離婚,惠風號哭而歸,行路為之流涕。及劉曜陷洛陽,掠之以賜其將喬屬,渡孟津於河中欲妻之,惠風拔劍距屬曰:我皇太子之婦,司徒公之女,而逆胡小子敢干我乎。言畢即投河中。其侍妾名六出,魏浚儀命諷之孫女,見其主亦自奮曰:大既有之,小亦宜然。復投河中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