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星辰俱善柔,而不能作大事,又要一凶星以助其權。大凡吉星多,凶星少,則以吉論。凶星多吉星少,則以凶論。如貴人之命,非權殺不能治世。
一造病皆要日月明潔,方為吉論。蓋天地以日月為主,若日月明今,方始貴顯。《經》云:貴人日月要分明,日月不明非貴人。
一元守之星固好,又恐流年之星為患。如限主又惡又弱,流年凶星又重,亦能為灾,不可不察。若限主健,只是流年為禍,必候凶星出後方好。故《經》云:元守雖然無咎,流年又怕為灾;元守雖醇,尤勝膏梁之有味,流年為患,譬猶橫潦之無根是也。故欲善選擇者,必要元守星昔吉,限主不陷衰弱者,然後用之。
儒門崇理折表堪輿完孝錄卷之三竟
#1此處原缺字,疑為『金』,據文義加。
#2『三方』原誤為『三萬』,據前目三方例改。
#3『不亡』疑為『不仁』之誤。
儒門崇理折衷堪輿完孝錄卷之四
○七政引
七政者,即太陽、太陰、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是也。凡山家坐向吉凶,皆本於此。其法但要先查天運之流行,然後能知氣化之盛衰消長;次要仰觀天文,然後分星可明;又次要俯察地理,然後分野可辯。由是吉可趨,而凶可避,真選擇之要機也。因詳發于左。
○七政發用
太陽是火之精,至吉之神也;降福不降禍,惟日食之時甚凶。○太陰是水之精,次於太陽者也;亦降福不降禍,惟月食時凶。○木曰歲星,冬、春禍福甚緊,夏、秋禍福遲。
火曰熒惑,春、夏禍福甚緊,秋、冬禍福遲。
土曰鎮星,四季禍福甚緊,春、秋禍福遲。
金曰太白,季月、秋月禍福甚緊,夏、冬禍福遲。
水曰辰星,秋、冬禍福甚緊,春、夏禍福遲。
氣是木之餘,禍福次於歲星。
孛是水之餘,禍福次於辰星。
羅是火之餘,禍福次於熒惑。
計是土之餘,禍福次於鎮星。
星、虛、房、昴,太陽之行宮。張、危、心、畢,太陰之行宮。角、斗、奎、井,木之行宮。尾、室、觜、翼,火之行宮。氏、女、胃、柳,土之行宮。亢、牛、婁、鬼,金之行宮。箕、壁、參、斡,水之行宮。此皆七政流行之度,遇生扶者吉,遇尅洩者凶。
陰陽五行之圖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