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允中謹書。
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七十三竟
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七十四
元景丹天府玉冊
冊曰:
混沌始分,二氣環著。我已主中,形成斯舉。靈虛皇皇,南昌品會。好生司生,從敕嚴治。化生成靈,故非羽毛。我炁之祖,萬偽潛消。淆雜歸異,中和獨曹。靈物之主,其孰能高。上居清明,下歷坤母。五賊沸溢,守禦俱侮。紫雲中璠,丹天下輝。載羲載和,極瑤音駐。慶曆從明,我徒為主。青華青童,佐我元教。至精至微,無殺無暴。
右元景玉冊,天猷副元帥嗣教也。紫光元景丹天府,慶曆從明大君所治。解曰:青元光化左元夫人,青童司命玉曆元君,為左右贊教大君,嘗戒青童君曰:萬彙散分,玄法下降,蓋冥罰之不畏也。非故不畏,炁使之。然受維惡之炁,物物兇暴,陰罰則冥獄俱滿,億劫無盡,況下元入劫,運當更變。苟不以玄真之炁下助,則司罰司殺者,亦失善政。吾甚哀之。炁濁者,以印止之,靈散者,以符助之。亦可以鎮山川大澤魔鬼羣集之所。
丹天太皇真符
元輝降真紫虛下降翳菩延龍迷變縊乾靈坤蠡虛皇告下行之上達
符筆先左後右
元景丹天府印
右元景府印,可鎮兇怪之所。凡人家有一切怪兆,可先具已施行法主姓名,判押印送北極驅邪院根究外,即再令本家別具狀,請符投下,即遣時直主者連狀批送,徑付本院。如未驅遣,即行告下丹天外府青華宮。
若不依次用之,其患非細。其下鎮之法,以黃金、鐵石、新磚,楓栢梓棗之木,皆隨事告文,符並丹書,告五行為文,或刻金,或鏤木填之,告付地界,黃上朱書,皆須以印印之。
營際篇
杳冥靈物,虛極同真,自執妄根,習成至當,光明去體,靜鑑益昏,百念纏育,嗔癡變執,旋環濁浪,迷返神元,呼吸寄生,窮年莫悟。高靈念憫,津道舟車,滌脫塵羈,傳符設戒,洗心靜識,葆鍊元神,信節行修。當期領祖,九真戒符,疏示開具:
一者敬讓,孝養父母。
二者克勤,忠於君主。
三者不殺,慈救眾生。
四者不淫,正身處物。
五者不盜,推義損己。
六者不嗔,兇怒凌人。
七者不詐,諂賊害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