滅某怪,或放火則云火怪。隨事改。務要安靜,不得有違。
一、前後檄起差去六府諸司帥將,雷火都部,霹靂殺伐威神,但干承文將佐,密切圍罩某人家住屋境界,不得走透上件為禍魈鬼,併力擒捉,立要斷絕禍源,撲滅某怪,放火則云火怪。隨事改寫。務要安靜,不得有違。
一、當日神將某將軍,部領諸司兵馬俓下某人家,承領天令,搜捉為禍惡逆某色鬼神,牢固鎖縛,赴壇出頭,根究為禍拒捕情罪。如再抗逆,即仰就地頭斬首,便宜施行,不得有違。
一、坎宮水鬼神將呂大神,東海使者禹伯,不移時刻,搬運神水水玲雪雹至某處某家,灌沃火精,立要絕滅,庶幾雷將可以擒捉邪鬼,免為民害。
右仰神將某,准此火急奉行。
治邪病都引
太一天章陽雷霹靂專司
照對,本司係掌握轟天霹靂之權,判鬼神昧正不典之事。今據某州入意。本司既受投詞,所合救護。今具畫一當幹事件下項:
一、仰本司當日直壇天神功曹,喚集太上某符中神靈直使符吏兵馬,只今隨逐真符、前去患家,各以威神,流布真炁,滌蕩兇邪,調護真元。俾三田通暢,五臟安寧。陽盛陰消,人安鬼滅。如符元式,靈應成功。
一、仰本司當日直壇天神功曹,速遵法旨,徑下本人家,喚集側近廟貌神祇,住居司命土地,五道井霤禁忌龍神,厠堂夫人等,會問某患身魂魄著落。如是炁數不正,被無道鬼神暗興妖異,侵害生人,停伏人家,日久不去,皆違犯天律。住居內外神祇,知而故縱,及自透引入宅,坐罪非輕。若今來承受指揮後,即不發遣押出外界,而病勢困重,再有投陳,定依雷令。仍具病人得患,因依,及有無邪祟,魂魄著落,結罪狀申本司,以憑施行。
一、恐有時行疫毒瘟灾。不係違犯天律不宥之人,限日下告諭瘟神,即行收攝毒炁回部,不許違抗指揮。
一、恐上天譴責,為塚訟伏連,在陰府追對者,即仰管押亡魂冤對入病人夢中,分明通傳,以憑解釋。
一、恐本人家修造及土箭飛土等,致生病苦,仰傳法旨,下土司禁忌神祇,限即日即時解釋,不許致害。
一、恐有住宅前亡後化,伏尸不詳,暗侵生人者,仰傳法旨,監勒司命等神,押出外界,不許停留。
一、恐患身被邪鬼精靈侵害,藏匿男女魂命不還,事體情理切害,及黨類連結,不容輕恕者,仰差去功曹,即時飛申本司六府六司,關請將佐,前去收擒杜絕,以明天憲。不候本司指揮,一面施行。務在通靈顯應,以為功驗。
一、恐有五方巫覡遊師、邪壇廟席,白衣五音師人,妄起邪神,侵害良善者,於天條玉法有違,即時具申雷府,勦絕施行。
右都引付本司帥將等,速依太一雷令,逐一遵依、報應施行,不得有違天律,火急奉行。故引。
年 月 日 時引。
道法會元卷之一百四十五
#1『司』依道教文檢通例當作『司額』。本卷皆作司,當是略寫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