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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-上清灵宝大法-宋-金尤中*导航地图-第79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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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瘖不能言符
  右符服之原本在末。
立獄符
  右符追鬼立至。
治疫疾符
  右符鎮貼服之。
祈晴符
  右符焚之。
治風疾符
  右符宜服之。
  已上諸符,則於中篇之內取字,天篆成符,本無符名。自服則以正字,救治他人則以上符,取炁吹而給之。
  允中饉按:靈寶之用,因經而出經法。故以經中之文而為咒,以經中之字而為之符。初也必審詳義理,始製而為用,其間亦有義理可見者,亦有不可曉者。允中參之諸家,莫不相似,只云某字治某事,不曾置立符文,大約五十餘條。若得其妙理,用之有餘。若不徹其機,雖累數萬言,亦為徒設。若以古法為例,則《度人》一經,字字皆可為符,而所用及不多。想古人自有深意。
天台法中四十二品,皆取四字為符名,條目頗多,如碧落空歌符、神風靜默符之類,深失本旨。蓋經中之上下相貫各有理。後世謂經雖譯以凡書,以為天中之靈音,尚可威伏至陰之妖異,故書以禁治,實非當時元有名。天降此符,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況於人治鬼,尤宜謹密。今疊字成符,多隱其體,出此名稱,機緘剖露矣甚。其條目不同,乃天台自成一家,與舊法及天下眾本並不相合。
允中只述古典及世之所共者,甘受天台諸郡之謗毀,卻免得罪於天下後世。惡之者必少,樂之者必眾。惡之者私心,樂之者公論。如此而被謗毀,又何害焉。
上清靈寶大法卷之十五竟
上清靈寶大法卷之十六
洞玄靈寶法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
黃籙次序品
  虛皇之教,起於古初。妙道開光,神文降世,或隨時而化見,或因事以付傳。中古以還,典章浩博,至晉宋間簡寂先生陸君,始明授受降出之源,別三洞四輔之目,攷詳眾典,撰次齊法儀。自是遐邇宣行,齋法昭布,條陳經語,次序乃成。暨則張清都萬福,復加編集典式,漸詳中乘。以後廣成先生杜君光庭,於是總稽三十六部之經詮,傍及古今之典籍,極力編校,齋法大成。雖其一字一法,由始及終,莫非出於經典所是,古科二十四品之齋。
廣成之論,謂黃籙兼總死生,人天同福,上至邦國,下及庶人,皆得修奉,隸於下元宮中,統攝萬靈,並關九府,功德深重,利祐存亡,於是撰集齋科四十卷,雖其壇境典儀,朝修俯仰,莫不古今一途,而其科文嚴整,典儀條暢,發明古則,昭示方來,齋法至斯,不可有加矣。其科中第一卷,叙壇官則曰:法師當佩三洞之籙章,其次則佩洞玄籙者,可以行齋。蓋齋法出於靈寶,屬洞玄部也。自告齋始事,以至醮謝散壇,則廣成科中無不備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