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卜处大庙,舍诸侯祖庙为常,故不卜。」一说也。吕与叔曰:「宗庙有定位,虽天子不卜,惟宅寝室则卜之。」一说也。项平甫曰:「凡为宫室者,寝室宅其中,宗庙处左。卜室者,卜其中而已,中定则左右可知,故但卜寝室之所宅,不卜宗庙之所处。虽天子之庙无卜也,诸侯以下可知。」一说也。按:诸(「诸」字下原误衍「侯」字,今删。)说仍当以注疏为近,盖谓诸侯得卜,改易所宅之寝室;天子不卜,处大庙之地。
所以然者,见诸侯亦卜,天子亦有不必卜者也。如张说诸侯适他国,馆舍自有常处,岂能有多处以以待卜吉乎?如吕说,天子既卜建国,前朝后寝即建国之处,岂必又卜之。如项说即是卜建国也,何以云「寝室」。故俱不从。(卷九一,页一七—一八)
缁衣
陆德明引刘瓛云「缁衣,公孙尼子所作」,然则篇中所有「子言之」、「子曰」者盖公孙尼子也,不然,鲜不以为孔子矣。因知记中他篇亦有「子曰」字者,本非冒为孔子,不可便以为孔子之言也。然安得有刘瓛其人者,篇篇指为某人作哉?此篇旨趣虽平浅,然孔孟之义为多,老庄之义犹少,未大倍于圣人之道,不可因其为公孙尼子之作而遽少之也。冯氏、郝氏之徒,皆谓其理不纯正,正以其知为公孙尼子而云也。吁!岂非耳食哉。
(卷九二,页一)
子言之曰:「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」子曰:「好贤如缁衣,恶恶如巷伯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『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』。」
「好贤」「恶恶」二句,可谓善于言诗矣。缁衣「敝,予又改为」「敝,予又改造」「敝,予又改作」,巷伯「投畀豺虎」「投畀有北」「投畀有昊」,其辞皆有加无已,正自相当,斯所以为好恶之至也。(卷九二,页二)
子曰:「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遯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甫刑曰:『苗民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,曰法。』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」
首言德、礼、政、刑,仿论语两言有耻无耻,盖为君上使民重耻而发,此去「耻」字,似失其意。(卷九二,页三)
子曰:「禹立三年,百姓以仁遂焉,岂必尽仁?诗云:『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』甫刑曰:『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』大雅曰:『成王之孚,下土之式。』」
「岂必尽仁」,郑氏谓「非本性能仁」,据语气此解为合,余皆曲解。然则其言有弊,类荀子之学也。(卷九二,页四)
子曰:「王言如丝,其出如纶;王言如纶,其出如綍。故大人不倡游言。可言也,不可行,君子弗言也;可行也,不可言,君子弗行也。则民言不危行,而行不危言矣。诗云:『淑慎尔止,不?于仪。』」「?」,诗作「愆」,字通。
王言四句,比物精妙,可谓名言。(卷九二,页五)
子曰:「为上可望而知也,为下可述而志也,则君不疑于其臣,而臣不惑于君矣。尹吉曰:惟尹躬及汤,咸有一德。诗云:『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』」至、志同。吉、告字之讹。
为上可望而知,开诚布公,故臣不惑于其君。为下可述而志,言行皆可述而志之,不敢有所欺蔽,故君不疑于其臣。(卷九二,页八)
子曰:「上人疑则百姓惑,下难知则君长劳。故君民者,章好以示民俗,慎恶以御民之淫,则民不惑矣。臣仪行,不重辞,不援其所不及,不烦其所不知,则君不劳矣。诗云:『上帝板板,下民卒●。』小雅曰:『匪其止共,惟王之?。』
郑氏曰:「引君所不及,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。烦所不知,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。凡告喻人当随其才以诱之。」按:当时荀、韩一派原有此种议论,郑依文以解之,是也。胡邦衡举孟子「我非尧舜之道,不敢以陈于王前」折郑为误,盖孔、孟之言不可以律子书耳。(卷九二,页九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