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云:“善则称人,过则称己,则民不争。善则称人,过则称己,则怨益亡。《诗》云:‘尔卜尔筮,履无咎言。’”尔,女也。履,礼也。言女乡卜筮,然后与我为礼,则无咎恶之言矣。言恶在己,彼过浅。
○争,争斗之争。履,如字,《毛诗》作“体”。女音汝,下及下文皆同。乡,许亮反,本亦作乡。子云:“善则称人,过则称己,则民让善。《诗》云:‘考卜惟王,度是镐京。惟龟正之,武王成之。’度,谋也。镐京,镐宫也。言武王卜而谋居此镐邑,龟则出吉兆正之,武王筑成之。此臣归美於君。
○度,徒洛反,注同,《毛诗》作“宅”。镐,胡老反。子云:“善则称君,过则称己,则民作忠。《君陈》曰:‘尔有嘉谋喜猷,入告尔君于内,女乃顺之于外。’曰:‘此谋此猷,惟我君之德,於乎是惟良显哉!’”《君陈》,盖周公之子、伯禽弟也,名篇在《尚书》,今亡。嘉,善也。猷,道也。“於乎是惟良显哉”,美君之德。
○於音乌,下火吴反,注同。子云:“善则称亲,过则称己,则民作孝。《大誓》曰:‘予克纣,非予武,惟朕文考无罪。纣克予,非朕文考有罪,惟予小子无良。’”《大誓》,《尚书》篇名也。克,胜也。“非予武”,非我武功也。“文考”,文王也。“无罪”,则言有德也。“无良”,无功善也。此武王誓众以伐纣之辞也。今《大誓》无此章,则其篇散亡。
○大音泰,本亦作泰,注同。
[疏]“子云”至“无良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“善则称人,过则称己”之事。凡有三节,上经论与凡人,次经论臣於君,下经论子於亲,各引《诗》、《书》以结成之。其经首皆言“子云”。
○“《诗》云考卜惟王”至“武王成之”者,此《大雅 文王有声》之篇,美武王之诗。“考卜惟王”者,言稽考於龟而卜者,惟是武王。
○“度是镐京”者,度,谋也。言所以卜者,谓谋居是镐京。“惟龟正之”者,谓龟能正其吉兆。
○“武王成之”者,谓筑成都邑。
○“《君陈》曰:尔有嘉谋嘉猷,入告尔君于内”者,嘉,善也;猷,道也。言尔有善谋善道,则入告尔君於内。
○“女乃顺之於外”者,言先告君於内,乃顺行之於外。“曰此谋此猷,惟我君之德”者,言此善谋善道,惟是我君之德也。
○“於乎是惟良显哉”者,既推德於君,又叹美君德。云於乎是君德,惟良善显明哉。
○“《泰誓》曰”至“予小子无良”者,克,胜也。武王云:我之克纣,非我武,惟我文考无罪於天,为天所佐。若纣克於我,非我文考有罪,惟我小子无良善之德,故致败也。
○注“此臣归美於君”。
○正义曰:下经始据臣之於君。此经据凡人相於而云“归美於君”者,以归美於它人,《诗》无其证,故引此“惟龟正之”,归美於君以证之。
○注“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也”。
○正义曰:知“君陈盖周公子”者,以《书序》云:“周公既没,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。”似若《蔡仲之命》,《书序》云“蔡叔既卒,王命蔡仲践诸侯位”相似,皆是父卒命子,故疑周公子以伯禽。周公元子既封於鲁,命君陈令居东郊,故知伯禽弟也。
○注“今《泰誓》无此章,则其篇散亡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