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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90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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谓不敢外内者,若宗庙之祭从内事之例,而祭辞称孝,若凡常山川并岳渎之神祭之在外之例,而辞称嗣,是在内从内辞,在外从外辞。今天地社稷既尊,不敢同外内之例。虽祭之在内而用外辞,天地是尊,不敢同外内之常例也。
  临诸侯,畛於鬼神,曰“有天王某甫”。畛,致也。祝告致于鬼神辞也。曰“有天王某甫”,某甫,且字也。不名者,不亲往也。《周礼》大会同,过山川,则大祝用事焉。鬼神谓百辟卿士也。畛或为祗。
  ○畛,之忍反。父音甫,注同。大祝音泰,下文、注除“太宗”皆同。辟,必亦反。
  [疏]“临诸”至“某甫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谓天子巡守,祝告神辞也。巡守遍於方岳,临视诸侯,故曰“临诸侯”也。郑云:“以尊適卑曰临。”
  ○“畛於鬼神”者,畛,致也。王往方岳,凡所过山川,悉使祝往致辞,告於山川鬼神也。
  ○“曰有天王某甫”者,既不自往,故祝辞不称名,而云“某甫”者,郑云“且字”也。解“且字”者,云某是天子之字,甫是男子美称也。祝称天子字,而下云甫,是尼父之类也。故《穀梁传》云:“父犹傅也,男子美称也。”《士冠礼》注曰:“甫,丈夫美称。”而《杂记》:“附於殇,称阳童某甫。”郑注云:“尊神不名,为之造字。”以此而言,“某”者是字,“甫”者,丈夫美称。
而郑所以谓为“且字”者,旧说云,未斥其人,且以美称配成其字。《音义隐》云:“且,假借此字也。”
  ○注“畛致”至“事”。
  ○正义曰:致鬼神,谓天子所行过诸侯之国,则止於诸侯之庙,而使太祝告鬼神,云“有天王某甫”。“鬼神谓百辟卿士”者,谓昔为诸侯卿士者,若过山川,亦使太祝用事往告曰有某甫,故引《太祝职》以证之。
  崩,曰:“天王崩。”史书策辞。复,曰:“天子复矣。”始死时呼魄辞也。不呼名,臣不名君也。诸侯呼字。
  [疏]“崩曰”至“复矣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谓告王者升假,而史书载於方策之辞。“崩”者,自上而坠下曰崩,王者死如从天坠下,故曰“崩”也。然崩通於坏败之称,则防墓崩,及《春秋》“沙鹿崩”是也。“复,曰,天子复矣”者,复,招魂复魄也。夫精气为魂,身形为魄。人若命至终毕,必是精气离形,而臣子罔极之至,犹望应生,故使人升屋,北面招呼死者之魂,令还复身中,故曰复也。若漫招呼,则无指的,故男子呼名,妇人呼字,令魂识知其名字而还。
王者不呼名字者,一则臣子不可名君,二则普天率土,王者一人而已,故呼“天子复”,而王者必知呼已而返也。以例而言之,则王后死亦呼“王后复”也。崔灵恩云:“复所以呼天子者,凡王者皆感五精之帝而生,是天之子,今天王崩,是其精气还复於上,呼称天子,望更生之义。”
  告丧,曰:“天王登假。”告,赴也。登,上也。假,已也。上已者,若仙去云耳。
  ○假音遐,注同。登上,时掌反,下同。仙音仙。措之庙,立之主曰“帝“。同之天神,《春秋传》曰:“凡君,卒哭而祔,祔而作主。”
  ○措,七故反,置也。祔音附。天子未除丧,曰“予小子”。谦,未敢称一人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以诸侯之逾年即位,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,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。”生名之,死亦名之。生名之曰小子王,死亦曰小子王也。晋有小子侯,是僣取於天子号也。
  [疏]“告丧”至“名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