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衣服”至“为罔”。
○正义曰:衣服文章,所以表人之德,亦劝人慕德,若著之而不识知其名义者,则是罔罔无知之人也。
其未有烛,而后至者,则以在者告。道瞽亦然。为其不见,意欲知之也。师冕见,及阶,子曰:“阶也。”及席,子曰:“席也。”皆坐,子告之曰:“某在斯,某在斯。”
○道音导。为,于伪反,下“为宵”,下文“为人”、“为已”同。冕见,贤遍反。凡饮酒,为献主者,执烛抱燋,客作而辞,然后以授人。为宵言也。主人亲执烛敬宾,示不倦也。言“献主者”,容君使宰夫也。未蓺曰“燋”。
○燋,侧角反,又子约反,又音在遥反。蓺,人悦反。执烛不让,不辞,不歌。以烛继昼,礼杀。
○杀,色戒反。
[疏]“其未”至“不歌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有烛无烛之仪,为主人法也。在者,谓已在於坐者。若日已暗,而坐中未有烛继,新有人后来至者,则主人以在坐中者而告之,云某人在此,某人在此,使后来人知之也。
○“道瞽亦然”者,瞽无目,恒如日暗,故道示之,亦如无烛时也。
○“凡饮酒,为献主者”,献主,主人也,谓为饮酒主人法也。凡饮酒,主人自献宾。若尊卑不敌,则使宰夫为主人以献宾,故“为献主”也。
○“执烛”者,谓夜暗执烛。
○“抱燋”者,燋,谓未蓺之炬。既欲留客,又取未然之炬抱之也。
○“客作而辞”者,作,起也。客既见主人执烛抱燋,故自起辞之也。
○“然后以授人”者,主人见客起辞,故从辞而止,以烛乃授已执事之人。
○“执烛不让,不辞,不歌”者,执烛,夜时也。礼:宾主有让,及更相辞谢,又各歌《诗》相显德。今既夜莫,所以杀於三事。
洗、盥、执食饮者,勿气。有问焉,则辟咡而对。示不敢歆臭也。
○口旁曰咡。
○辟,四亦反,徐孚益反。咡,而志反。歆,许金反。臭,许又反。
○
[疏]“洗盥”至“而对”。
○正义曰:洗,谓与尊长洗爵也。盥,谓与尊长洗手也。若为尊长洗盥及执尊长饮食,则勿气,谓不鼻嗅尊长饮食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