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云“周之六卿,其属各六十”者,《小宰职》文。云“此云三百者,《记》时《冬官》亡矣”者,以此经四代相对,各陈其官,宜举实数,故云“《冬官》亡矣”。若文无所对,即举其成数,故《礼器》经礼三百,《曲礼》三千。郑《礼序》云“举大略小,阙其残”者,是与此经不同。引“《昏义》”者,欲证明夏官百二十,夏倍於虞,殷倍於夏。殷官既多,周不可倍之,故但加殷百二十耳。
按《尚书 周官》云:“唐虞稽古,建官惟百。夏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”与此数不同者,《礼》是记事之典,须委曲备言,《书》是疏通之教,故举大略小。
有虞氏之绥,夏后氏之绸练,殷之崇牙,周之璧翣。绥亦旌旗之緌也。夏绸其杠,以练为之旒。殷又刻缯为崇牙,以饰其侧,亦饰弥多也。汤以武受命,恒以牙为饰也。此旌旗及翣皆丧葬之饰。《周礼》:大丧葬,巾车执盖,从车持旌,御仆持翣,旌从遣车,翣夹柩路左右前后。天子八翣,皆戴璧垂羽。诸侯六翣,皆戴圭。大夫四翣,士二翣,皆戴緌。孔子之丧,公西赤为志,亦用此焉。
《尔雅》说旌旗曰:“素锦绸杠,纁帛縿素,升龙於縿,练旒九。”
○緌,耳隹反,注并同。绸,吐刃反,注同,徐音筹。从,才用反,下同。遣,弃战反。夹,古洽反。柩,其久反。熏,字又作纁,香云反。縿,所衔反。
[疏]“有虞”至“璧翣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明鲁有四代丧葬旌旗之饰。“有虞氏之绥”者,则前经注旄於竿首。
○“夏后氏之绸练”者,谓绸杠以练,又为之旒。
○“殷之崇牙”者,谓刻缯为崇牙之形,饰旌旗之侧。
○“周之璧翣”者,谓周代以物为翣,翣上戴之以璧,陈之而鄣柩车。
○注“绥亦”至“旒九”。
○正义曰:“绥亦旌旗之緌”者,以前经云“夏后氏之绥”,是旌旗之緌,故云“绥亦旌旗之緌”,緌,谓注旄竿首也。云“夏绸其杠,以练为之旒”者,既绸杠以练,又知以练为旒者,以《尔雅》云“练旒九”也。云“汤以武受命,恒以牙为饰也”者,前经云簨虡既以崇牙为饰,此旌旗又饰以崇牙,故云“恒”也。周亦武取天下,但殷既以牙为饰,周世尚文,更取他物饰之,不复用牙。
云“此旌旗及翣皆丧葬之饰”者,以前文“崇牙”、“璧翣”是饰簨虡,此与夏后“绸练”连文。按《檀弓》:“绸练设旐,夏也。”是丧葬旌旗,故知丧葬之饰。引“《周礼》:大丧葬,巾车执盖,从车持旌,御仆持翣”者,证明葬有旌旗及翣之义。云“天子八翣皆戴璧”者,天子八翣,《礼器》文,“皆戴璧”,即此璧翣,天子之礼也。云“诸侯六翣,皆戴圭,大夫四翣,士二翣,皆戴緌”,并《丧大记》文也。
引《檀弓》“孔子之丧”及《尔雅》者,证明此经是丧葬之饰,并明绸练之义。
凡四代之服、器、官,鲁兼用之。是故鲁,王礼也,天下传之久矣,君臣未尝相弑也。礼乐、刑法、政俗,未尝相变也。天下以为有道之国,是故天下资礼乐焉。王礼,天子之礼也。传,传世也。资,取也。此盖盛周公之德耳。春秋时鲁三君弑;又士之有诔,由庄公始;妇人髽而吊,始於台骀。云“君臣未尝相弑,政俗未尝相变”,亦近诬矣。“资”或为“饮”。
○传,丈专反,注同。弑,本又作杀,音试,注同。诔,力轨反。髽,侧瓜反。台音胡。骀,大来反。近如字,又附近之近。
[疏]“凡四”至“乐焉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