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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文事异,不达其数。”故郑答云:“《职方》:四夷,谓四方夷狄也。九貉即九夷,在东方。八蛮在南方,闽其别也。戎狄之数,或六或五,两文异。《尔雅》虽有与同,皆数尔,无别国之名,不甚明,故不定也。”如郑此言,夷狄之名,既无别国显其名,数或六或五,不可知也。明堂也者,明诸侯之尊卑也。朝於此,所以正仪辨等也。
  [疏]“明堂”至“卑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所以朝诸侯於明堂者,欲显明诸侯之尊卑,故就尊严之处以朝之。
  ○注“朝於”至“等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解周公所以朝诸侯在此明堂之意。云“正仪辨等”者,《大司马职》文。彼云“设仪辨位,以等邦国”,郑略言之。
  昔殷纣乱天下,脯鬼侯以飨诸侯。以人肉为荐羞,恶之甚也。
  ○纣,直九反。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。武王崩,成王幼弱,周公践天子之位,以治天下。六年,朝诸侯於明堂,制礼作乐,颁度量,而天下大服。践犹履也。颁读为班。度,谓丈尺高卑广狭也。量谓豆、区、斗、斛、筐、筥所容受。
  ○相,息亮反。颁音班。量,徐音亮,注同。区,乌侯反。筐音匡。筥,纪吕反。七年,致政於成王。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於天下。致政,以王事归授之。王功曰勋,事功曰劳。
  [疏]“昔殷”至“天下”。
  ○正义云:此一节明周公有勋劳之事,以殷纣乱天下,周公相武王而伐之。成王幼,不能莅阼,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摄之,有大勋劳於天下,所以封周公於鲁,行天子之礼乐及四代服器。
  ○“脯鬼侯”者,《周本纪》作“九侯”,故庾氏云:“《史记 本纪》云:九侯有女入於纣,九侯女不好淫,纣怒杀之。”九与鬼声相近,故有不同也。
  ○“武王崩,成王幼弱”者,《家语》云:“武王崩,成王年十三。”郑康成则以为武王崩,成王年十岁,是幼弱也。
  ○“六年朝诸侯於明堂,制礼作乐,颁度量”者,周公摄政三年,天下太平,六年而始制礼作乐者,《书传》云:“周公将制礼作乐,优游三年,而不能作。将大作,恐天下莫我知也。将小作,则为人子不能扬父之功烈德泽,然后营洛邑,以期天下之心。於是四方民大和会。周公曰:示之以力役且犹至,而况导之以礼乐乎?”其度量六年则颁,故郑注《尚书 康王之诰》云:“摄政六年,颁度量,制其礼乐。成王即位,乃始用之。
”故《洛诰》云:“王肇称殷礼,祀于新邑。”是摄政七年冬也。郑云“犹用殷礼”者,至成王即位,乃用周礼是也。其周公制礼摄政,孔、郑不同。孔以武王崩,成王年十三,至明年摄政,管叔等流言,故《金縢》云:“武王既丧,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国,曰:‘公将不利於孺子。’”时成王年十四即位,摄政之元年,周公东征管、蔡,后二年克之。故《金縢》云:“周公居东二年,则罪人斯得。”除往年,时成王年十六,摄政之三年也。
故《诗序》云:“周公东征,三年而归。”摄政七年,营洛邑,封康叔而致政,时成王年二十,故孔注《洛诰》以时成王年二十是也。郑则以为,武王崩成王年十岁,《周书》以武王十二月崩,至成王年十二。十二月丧毕,成王将即位,称己小,求摄,周公将代之,管、蔡等流言,周公惧之,辟居东都。故《金縢》云“武王既丧,管叔等流言,周公乃告二公曰:‘我之不辟,无以告我先王。’”既丧,谓丧服除。辟,谓辟居东都。
时成王年十三,明年成王尽执拘周公属党,故《金縢》云:“周公居东二年,则罪人斯得。”罪人,谓周公属党也。时成王年十四,至明年秋大熟,有雷风之异,故郑注《金縢》云:“秋大熟,谓二年之后。”明年秋迎周公而反,反则居摄之元年,时成王年十五。《书传》所谓“一年救乱,明年诛武庚管蔡”等,《书传》所谓“二年克殷,明年自奄而还”,《书传》所谓“三年践奄,四年封康叔”,《书传》所谓“四年建侯、卫”,时成王年十八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