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此一节皆《王制》文,记者重而录之,后人虽知其重,因而不去,慎疑,不敢删易也。
曾子曰:“孝子之养老也。乐其心,不违其志,乐其耳目,安其寝处,以其饮食忠养之。孝子之身终,终身也者,非终父母之身,终其身也。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,父母之所敬亦敬之。至於犬马尽然,而况於人乎。”贱喻贵也。
○乐音洛,下同。养,羊亮反。
[疏]“曾子”至“人乎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因上陈养老之事,遂陈孝子事亲之礼。
○“孝子之身终”者,谓安乐其亲之心,不违其志,乐其耳目,安其寝处,以其饮食,中心养之,是孝子事亲之身终也。
○“终身也”者,非终父母之身,终其身也”者,作记之人既云:“孝子之身终恐人不解谓言孝子事亲至亲身终故解云:“终身也”者,非终竟父母之身也”,终其孝子之身也。言父母虽没,终竟是身而行孝道,与亲在无异。“至於犬马尽然,而况於人乎”者,言父母所敬爱犬马之属,尽须敬爱,而况於父母所敬爱人乎。
凡养老,五帝宪,宪,法也。养之为法其德行。三王有乞言。“有”读为“又”。又从之求善言可施行也。五帝宪,养气体而不乞言,有善则记之为惇史。三王亦宪,既养老而后乞言,亦微其礼,皆有惇史。惇史,史惇厚是也。“微其礼”者,依违言之,求而不切也。
○惇音敦。
[疏]“凡养”至“惇史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五帝茸荃养老之礼。
○“五帝宪”者,宪,法也。言五帝养老,法其德行。
○“三王有乞言”者,言茸荃其德渐薄,非但法其德行,又从求乞善言。
○“五帝宪,养气体而不乞言”者,覆说上五帝宪之法,奉养老人,就气息身体,恐其劳动,故不乞言,有善,则记之为惇史者。惇,厚也。言老人有善德行,则记录之,使众人法,则为惇厚之史。
○“亦微其礼,皆有惇史”者,言三王养老,既法德行,又从乞言,其乞言之礼,亦依违求之,而不逼切。三代皆法其德行善言,为惇厚之史,故云“皆”。皆者,皆三代也。
淳熬:煎醢加于陆稻上,沃之以膏,曰淳熬。淳,沃也。熬亦煎也。沃煎成之,以为名。
○淳熬,之纯反,下五羔反,下及注同。淳毋:煎醢加于黍食上,沃之以膏,曰淳毋。毋读曰模,模,象也。作此象淳熬。
○毋,依注音模,莫胡反,下同。食音嗣。
[疏]“淳熬”至“淳毋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养老须饮食如养亲之事,明八珍之馔,并明羞豆糁{衍食}之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