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三辰之星者,二十八宿及诸星也。云“三老如宾,五更如介”者,案《乡饮酒注》“敷席,宾席,牖前南面。介席,西阶上东面”是也。云“群老如众宾必也”者,三老既如宾,五更既如介,故群老如众宾,以其无文,故云必也。案《乡饮酒注》“席众宾於宾之西南面,各特焉”是也。
○注“发咏”至“乐阕”。
○正义曰:此文承“设席省醴”之后也,云发咏,以大射之礼约之,当纳宾之节。案《大射》宾入及庭,奏《肆夏》,此养老既尊,故用两君敌礼,入门即奏《肆夏》,故《仲尼燕居》云“入门而县兴”是也。云“退脩之,谓既迎而入,献之以醴”者,谓迎老、更就位,主人乃退酌醴献之也。
○注“反就”至“乐之”。
○正义曰:知反就席,乃席工於西阶上者,约《乡饮酒礼》文知之也。
○注“既歌”至“也语”。
○正义曰:案《乡饮酒》登歌之后,乃下管,间歌合乐之后,乐正告云正歌备。定本云正歌云工歌备,误也。工当为正也。云“歌备而旅”者,案《乡饮酒》之礼,告正歌备后,作相为司正,宾取觯酬主人,主人酬众宾,是歌备而旅酬也。旅酬之时则语说,合於乐之所美,以成其意者,解经“合德音之致”。乐之所美,谓《清庙》之诗,所美文王有君臣父子长幼之德。
今於旅之时,论说君臣父子之道,合会《清庙》所美之事,以成就其升歌《清庙》之意。
○注“象周”至“后舞”。
○正义曰:案《诗》“维清奏《象》舞”,是武王作乐称《象》也。故《左传》云:“见舞象箾南籥。”必知此是武王伐纣乐者,以上文云“登歌《清庙》”,此云“下管象”,下云“正君臣之位,上下之义”,故知此《象》为武王乐在堂下也。云“师乐为用,前歌后舞”者,是今文《泰誓》之文也。
○注“由清庙与武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登歌《清庙》,下管《象》,父诗在上,子诗在下,故得正君臣之位,贵贱之等也。
○注“此所告者,谓无筭乐”。
○正义曰:以上云“登歌《清庙》”,次“下管《象》”,此云“告以乐阕”,下即云王乃命诸侯反养者,是燕末之事,故知乐阕者,谓无筭乐也。
○注“群吏”至“是也”。
○正义曰:经云“乃命公侯伯子男”,又云“及群吏”,诸侯既为畿外,故知群吏谓畿内乡遂之官也。云“各反养老如此礼,是终其仁心”者,此是王命诸侯群吏,使之养老如此礼,谓如王家於东序之礼,是终竟其仁心也。云“《孝经说》”以下者,《孝经援神契》文。
云“诸侯归各帅於国”者,诸侯还归帅行於国;云“大夫勤於朝”者,大夫勤力行之於朝;云“州里<马岂>於邑”者,州长里宰之官希<马岂>慕仰行之於邑是也,谓此在下奉行在上之事也。
是故圣人之记事也,虑之以大,谓先本於孝弟之道。爱之以敬,谓省其所以养老之具。行之以礼,谓亲迎之如见父兄。脩之以孝养,谓亲献之荐之。纪之以义,谓既歌而语之。终之以仁。谓又以命诸侯归於国复自行之。
[疏]“是故”至“以仁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