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“君食千四百四十人”者,君亦食卿禄也。
○“次国之卿,命於其君”。
○大国三卿,皆命於天子,则其禄各食二百八十八人。若次国三卿,二卿命於天子,禄各食二百一十六人,而一卿命於其君为贱,则禄不可等命天子者,故视小国卿,小国卿食一百四十四人也。其若子男一卿命於天子,二卿命於其君,则禄犹如此。其命天子卿无以异也,其国小,故不复差降也,或云视大夫也。其天子之士卿大夫无文,宜准大国之卿大夫士也。
○注“给齐”至“用潘”。
○正义曰:以方伯朝天子,故给以汤沐之邑。按前文云“不能五十里曰附庸”,又云“天子元士视附庸”,以汤沐之邑视元士,亦五十里以下。《异义》:“《公羊》说诸侯朝天子,天子之郊,皆有朝宿之邑;从泰山之下,皆有汤沐之邑。《左氏》说诸侯有功德於王室,京师有朝宿之邑,泰山有汤沐之邑。鲁,周公之后。郑,宣王母弟。此皆有汤沐邑,其馀则否。
许慎谨按:京师之地皆有朝宿邑,周千八百诸侯,尽京师地,不能容之,不合事理之宜。”是许慎不从《公羊》之说。郑无驳,当从许说。
○注“谓县”至“贤也”。
○正义曰:知此大夫是天子大夫者,以下云“诸侯之大夫,不世爵禄”,此直云“大夫不世爵”,与诸侯大夫文异,故知是天子大夫也。知是县内及列国诸侯入为天子大夫者,按《礼运》云“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”,则周召毕原之等,是县内诸侯也。《诗》卫武公入相於周,又《尚书 顾命》齐侯为虎贲,卫侯为司寇,是列国诸侯也,并入为天子大夫。按《司裘》“诸侯,则共熊侯豹侯”,是畿内亦曰诸侯。
此不云诸侯而云大夫者,辟上诸侯世子之文,故云大夫。然畿内诸侯有为三公,则周召是也。列国诸侯入为六卿,则郑武公是也。今总云为“天子大夫”者,若言公卿大夫,於文为烦,故总言大夫以包之。诗云“三事大夫”,谓三公也。春秋诸侯杀大夫,谓卿也。是大夫为总号。
○“未赐爵,视天子之元士,以君其国”。
○“未赐爵”,谓列国诸侯及县内诸侯,其身既死,其子未得爵赐,其衣服礼制,视天子元士。若畿外者君其本国,畿内者亦君畿内之国,故郑注云“列国及县内之国”。郑必知兼畿外列国者,以《诗 小雅》“靺鞈有奭”,谓诸侯世子未遇爵命,服士服而来。此云“视天子之元士,以君其国”,故知兼列国也。其畿内诸侯有大功德,元子出封畿外,则王命次子守其采邑。若其贤才,则世为公卿,则春秋周公召伯之属是也。
○“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”者,诸侯降於天子,故大夫不世爵禄。若有大功德,亦得世之,故隐八年“官有世功,则有官族,邑亦如之”,是据诸侯卿大夫也。
卷十四月令第六
卷十四月令第六
陆曰:“此是《吕氏春秋 十二纪》之首,后人删合为此记。蔡伯喈、王肃云周公所作。”
[疏]正义曰:按郑《目录》云:“名曰《月令》者,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,本《吕氏春秋 十二月纪》之首章也,以礼家好事抄合之,后人因题之名曰《礼记》言周公所作,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。此於《别录》属《明堂阴阳记》。”此卷所出,解者不同,今且申郑旨释之。按吕不韦集诸儒士著为《十二月纪》,合十馀万言,名为《吕氏春秋》,篇首皆有《月令》,与此文同,是一证也。
又周无大尉,唯秦官有大尉,而此《月令》云“乃命大尉”,此是官名不合周法,二证也。又秦以十月建亥为岁首,而《月令》云“为来岁授朔日”,即是九月为岁终,十月为授朔,此是时不合周法,三证也。又周有六冕,郊天迎气则用大裘,乘玉辂,建大常日月之章,而《月令》服饰车旗并依时色,此是事不合周法,四证也。故郑云“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