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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23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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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孝子居处及行立待宾祭祀敬慎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
  ○此明孝子居处闺门之内。不言凡者,或异居礼则不然。
  ○“居不主奥”者,主犹坐也。奥者,室内西南隅也。室乡南户,近东南角,则西南隅隐奥无事,故呼其名为奥。常推尊者于闲乐无事之处,故尊者居必主奥也。既是尊者所居,则人子不宜处之也。
  ○“坐不中席”者,一席四人,则席端为上。今不云上席而言中者,旧通有二,一云敬无馀席,非唯不可上,亦不可中也;一云共坐则席端为上,独坐则席中为尊。尊者宜独,不与人共,则坐常居中,故卑者坐不得居中也。
  ○“行不中道”者,尊者常正路而行,卑者故不得也。男女各路,路各有中也。
  ○“立不中门”者,中央有闑,闑傍有枨,枨谓之门梐。今云“不中门”者,谓枨闑之中,是尊者所行,故人子不得当之而行也。
  ○注“谓与”至“异宫”。
  ○正义曰:凡上四事,皆谓与父同宫者尔。若命士以上,则父子异宫则不禁。所以尔者,有命既尊,各有臣仆,子孙应敬已故也。云“不敢当其尊处”者,四事皆尊者之处。“室中西南隅谓之奥”者,《尔雅 释宫》文。郭璞注云:“隐奥之处。”“西北隅谓之屋漏”,孙氏云:“日光所漏入。”“东北隅谓之宧”,孙氏云:“日侧之明。”是宧,明也。“东隅谓之窔”,郭氏云:“隐暗也。
”云“《内则》曰:由命士以上,父子皆异宫”者,证有异居之道也。
  ○“食飨不为”者,熊氏云:“谓传家事任子孙,若不传家事,则子孙无待宾之事。大夫士或相往来,设於飨食量也。不制设待宾馔,其事由尊者所裁,而子不得辄豫限量多少也。”
  ○“祭祀不为尸”者,尸代尊者之处,故人子不为也。
  ○“听於无声”者,谓听而不闻父母之声,此明人子常礼也。
  ○“视於无形”者,谓视而不见父母之形,虽无声无形,恒常於心想像,似见形闻声,谓父母将有教,使己然也。
  ○“不苟訾,不苟笑”者,苟,且也。相毁曰訾。不乐而笑为苟笑。彼虽有是非,而己苟讥毁訾笑之,皆非彼所欲,必反见毁辱,故孝子不为也。
  ○注“为其”至“后笑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危”,解“不登高,不临深”,“辱”释不訾不笑也。云“君子乐然后笑”者,引《论语》证不苟笑之事也。此是公明贾答孔子云:“夫子乐然后笑,人不厌其笑也。”
  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。服,事也。暗,冥也。。不於暗冥之中从事,为卒有非常,且嫌失礼也。男女夜行以烛。
  ○瞑,本亦作冥,莫定反。下同。卒,才忽反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为忘亲也,死为报仇雠。不有私财,
  [疏]“孝子”至“私财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孝子自谨慎其身,不许友以死,及不得有私财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