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以当大敛之时,而解为未袭前者,以《士丧礼》未袭之前,君无亲吊。今大敛君来,巫止门外,故郑以未袭之前解天子诸侯之异。必知袭后无桃茢者,案《丧大记》大敛唯有“巫止”之文,无桃茢之事,故注云:“此己袭,则止巫去桃茢。”下云:“荆人使公亲襚,巫先拂柩。”时荆王以襄二十八年十二月死,至明年正月,则殡来已久,得有始行袭礼。“巫先拂柩”者,彼云袭者,谓加衣於殡,非为尸加衣,故下云“拂柩”。
及《左传》云“袚殡而襚”,是既殡也。公以楚人无礼於已,故公用天子未袭之前君临臣丧之法,以巫祝桃茢也。
丧有死之道焉,言人之死,有如鸟兽死之状。鸟兽之死,人贱之。先王之所难言也。圣人不明说,为人甚恶之。
○难,乃旦反。
[疏]“丧有”至“言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先王恐生者恶死者之事,言人之丧也,有如鸟兽死散之道焉。“先王之所难言”,死散之义,若言其死散,则人之所恶,故难言也。
丧之朝也,顺死者之孝心也。朝谓迁柩於庙。
○朝,直遥反,注及下皆同。其哀离其室也,故至於祖考之庙而后行。殷朝而殡於祖,周朝而遂葬。
[疏]“丧之”至“遂葬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殷、周死者朝庙之事。“丧之朝也”者,谓将葬前,以柩朝庙者,夫为人子之礼,出必告,反必面,以尽孝子之情。今此所以车载柩而朝,是顺死者之孝心也。然朝庙之礼,每庙皆朝,故《既夕礼》云:“其二庙,则馔於祢庙。”下云:“降柩,如初適祖。”则天子诸侯以下,每庙皆一日,至远祖之庙,当日朝毕,则为祖祭,至明日设遣奠而行。
○“其哀离其室也”者,谓死者神灵悲哀,弃离其室,故至於祖考之庙,辞而后行。殷人尚质,敬鬼神而远之,死则为神,故云朝而殡於祖庙。周则尚文,亲虽亡殁,故犹若存在,不忍便以神事之,故殡於路寝,及朝庙遂葬。夫子不论二代得失,皆合当代之礼,无所是非。以此言之,则周人不殡於庙。按僖八年“致哀姜”,《左传》云:“不殡于庙,则弗致也。”则正礼当殡於庙者,服氏云:“不薨於寝,寝谓小寝。不殡於庙,庙谓殡宫。
鬼神所在谓之庙。”郑康成以为《春秋》变周之文,从殷之质,故殡於庙。杜预以为不以殡朝庙,未详孰是。
孔子谓为明器者,知丧道矣,备物而不可用也。神与人异道,则不相伤。哀哉!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,不殆於用殉乎哉!殆,几也。杀人以卫死者曰殉。用其器者,渐几於用人。
○殉,辞俊反,以人从死曰殉。畿音祈,又音机,下同。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神明,死者异於生人。涂车、刍灵,自古有之,刍灵,束茅为人马。谓之灵者,神之类。
○刍,初拘反。明器之道也。言与明器同。孔子谓为刍灵者善,谓为俑者不仁,殆於用人乎哉!俑,偶人也。有面目机发,有似於生人。孔子善古而非周。
○俑音勇。
[疏]“孔子”至“乎哉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皆记者录孔子之言,善古非殷周之事,故云孔子谓夏家为明器者,知死丧之道焉。以孝子之事亲不可阙,故备其器物,若似生存;以鬼神异於人,故物不可用。孔子既论夏家之事,是又言殷代之非,故云,可哀哉!殷之送死者而用生者之祭器,不殆於用生人为殉乎哉!“殆”,近也,谓近於用乎生人为殉。所以近者,以生人食器而供死者,似若用生人而殉死人,故云近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