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,信骊姬之谮。
○孋,本又作丽,亦作骊,同,力知反。公子重耳谓之曰:“子盖言子之志於公乎!”盖皆当为盍。盍,何不也。志,意也。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。重耳,申生异母弟,后立为文公。
○重,直龙反,注皆同。子盖,依注音盍,户腊反,下同。世子曰:“不可,君安骊姬,是我伤公之心也。”言其意则骊姬必诛也。骊姬,献公伐骊戎所获女也。申生之母蚤卒,骊姬嬖焉。
○蚤音早。嬖,必计反。曰:“然则盖行乎?”行犹去也。世子曰:“不可,君谓我欲弑君也。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!吾何行如之?”言人有父,则皆恶欲弑父者。
○弑,本又作煞,音试,注同。徐云:“字又作嗣,音同。”恶,乌路反。使人辞於狐突曰:“申生有罪,不念伯氏之言也,以至于死。申生不敢爱其死。辞犹告也。狐突,申生之傅,舅犯之父也。前此者,献公使申生伐东山皋落氏,狐突谓申生欲使之行。今言此者,谢之。伯氏,狐突别氏。
○突,徒忽反。傅音富。咎,其九反。皋,古刀反。虽然,吾君老矣,子少,国家多难。子,骊姬之子奚齐。
○少,诗召反。难,乃旦反。伯氏不出而图吾君,图犹谋也。不出为君谋国家之政。然则自皋落氏反后,狐突惧,乃称疾。
○为,于伪反,下“为时”同。伯氏苟出而图吾君,申生受赐而死。”则犹惠也。再拜稽首,乃卒。既告狐突,乃雉经。
○雉经,如字,徐古定反,如雉之自经也。是以为恭世子也。言行如此,可以为恭,於孝则未之有。
○共音恭,本亦作恭,注同。行,下孟反。
[疏]“晋献”至“子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献公杀申生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
○注“信骊姬之谮”。正义曰:案僖四年《左传》云:“姬谓大子曰:‘君梦齐姜,必速祭之。’大子祭於曲沃,归胙於公。公田,姬置诸宫,六日,毒而献之。公祭之地,地坟。与犬,犬毙。与小臣,小臣亦毙。姬泣曰:‘贼由大子。’”又《晋语》云:“姬寘鸩於酒,置堇於肉。”堇谓乌头,是骊姬谮申生之事也。
○注“盖皆”至“文公”。
○正义曰:此云“盖言子志”及下“盖行乎”,以盖非一,故云“皆当为盍”。言“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”者,重耳欲使申生言见骊姬所谮之意。《左传》云:“或谓太子曰:‘子辞,君必辨焉。’”杜预云:“以六日之状自理。”谓毒酒经宿辄败,若申生初则置罪,经六日,其酒必坏,何以经六日,其酒尚好,明临至加药焉。云“重耳,申生异母弟”者,案庄二十八年《左传》云:“晋献公烝於齐姜,生太子申生。大戎狐姬生公子重耳。
”是异母弟也。
○注“言其”至“嬖焉”。
○正义曰:案僖四年《左传》云:“大子曰:‘君非姬氏,居不安,食不饱。君老矣,吾又不乐。’”谓我若自理,骊姬必诛,姬死之后,公无复欢乐,故此云“是我伤公之心”。云“骊姬,献公伐骊戎所获女也”者,庄二十八年《左传》云:“初,晋献公灭骊戎,骊戎男女以骊姬,骊姬嬖,生奚齐,其娣生卓子。”是骊姬,嬖也。云“申生之母蚤卒”者,以《左传》云:“姬命大子祭齐姜。”是蚤死也。
○“使人”至“而死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