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
大夫不主士之丧。
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
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
士祔于大夫,则易牲。
继父不同居也者,必尝同居,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,有主后者为异居。
哭朋友者,于门外之右,南面。
祔葬者不筮宅。
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。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,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,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
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
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
为父母妻长子禫。
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
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
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
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,其余以麻终,月数者除丧则已。
箭笄终丧三年。
齐衰三月,与大功同者绳屦。
练筮日,筮尸,视濯皆要绖杖绳屦,有司告具而后去。杖筮日,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。拜送宾,大祥吉服而筮尸。
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,即位可也。
诸侯吊于异国之臣.则其君为主。
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亦不锡衰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