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言“远近”者,无有远近,畿外畿内之民,皆有独老幼之等。云“欲有复於上而其长弗达”者,谓长官不肯通达,审知其贫困者,故须复报於上,如此之类,是上穷民,即来立於石也。
○注“无兄”至“大夫”
○释曰:郑知是无兄弟者,《王制》已有狐独鳏寡,不见,则是无兄弟可知也。是以《尚书 洪范》亦云“无虐独,而畏高明”,孔云:“,单无兄弟也,无子曰独。”云“无子孙曰独”者,案《王制》唯云“老而无子曰独”今兼云孙者,无子有孙不为独,故兼云无孙也。郑不释经“老幼”者,老则无夫无妻,幼则无父可知,故不释也。知上是王与六卿者,六卿并知国政,皆得受冤怨,故兼六卿言之。
云“长,谓诸侯若乡遂大夫”者,冤诉之人,天下皆是,故长亦兼天下,故以畿外诸侯及畿内乡遂大夫,皆得为长也。若然,不言三等采地之主及三公邑大夫者,在长中可知,故举外内以包之也。
正月之吉,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,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,使万民观刑象,挟日而敛之。(正月朔日,布五刑於天下,正岁又县其书,重之。
○县音玄,注及下同。挟,子叶反。)
[疏]“正月”至“敛之”
○释曰:“正月之吉”者,谓建子之月,正月一日也。言“始和”者,《太宰》注“凡治有故,言始和者,若改造云尔”,其实不改也。云“布刑于邦国都鄙”者,正月和,即以此月布于天下。云“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”者,谓建寅正岁,邦国及都鄙并王家雉门,皆一时县之。“敛之”者,天子敛藏於明堂,诸侯敛藏於祖庙,月月受而行之,谓之听朔。
○注“正月”至“重之”
○释曰:郑云“天下”,即邦国都鄙也。云“正岁又县其书,重之”,知正岁乃县者,亦约《小司寇》知之也。
凡邦之大盟约,莅其盟书,而登之于天府。(莅,临也。天府,祖庙之藏。
○约,於妙反。藏,才浪反。)
[疏]“凡邦”至“天府”
○释曰:云“凡邦之大盟约”者,谓王与诸侯因大会同而与盟所有约誓之辞。云“莅其盟书,而登於天府”者,既临其盟书,因即登此盟书于天府。
○注“莅临”至“之藏”
○释曰:云“天府,祖庙之藏”者,《天府职》文。
大史、内史、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。(六官,六卿之官也。贰,副也。
○会,古外反,下司会同。)
[疏]“大史”至“藏之”
○释曰:大史、内史、司会,掌事皆与六卿同,故皆有副贰盟辞而藏之,拟相勘当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