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国有”至“如之”
○释曰:有故,有灾祸,及王时出行不在,皆是也。云“则令宿,其比亦如之”者,亦如上夕击柝已上之事,与平常同也。
○注“郑司”至“存焉。”
○释曰:先郑引《春秋传》者,左氏昭十八年:夏,五月,宋、卫、陈、郑灾。子产授兵登陴,子大叔曰:“晋无乃讨乎?”子产曰:“小国忘守则危,况有灾乎?”彼为“则”,先郑云“必”,读字不同也。“玄谓故,凡非常也。《文王世子》曰‘公有出疆之政’”者,谓出朝觐也。云“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”者,此言与下为目。庶子谓诸侯庶子之官,掌卿大夫士之子,并掌公家之事。
云“正室守大庙”者,谓公族之内,子名为正室,使守大庙。大庙尊故也。云“诸父守贵宫、贵室”者,谓同族诸为父行者。贵宫、贵室,同为路寝。路寝对大庙,生人之尊也。云“诸子、诸孙”者,亦谓同族之内诸为子行孙行者也。云“守下宫、下室”者,下宫谓亲庙四,下室谓燕寝也。云“此谓诸侯也”者,谓《文王世子》文是诸侯法也。云“王之庶子职掌国子之ヘ”已下者,是《夏官 诸子》职文。
云“庶子”者,诸、庶一也,於诸侯即为庶子,於天子则为诸子。今因诸侯言庶子,其实《夏官》所云是诸子职也。彼郑注ヘ谓副ヘ之ヘ,国子谓诸侯卿大夫士之子者。云“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於太子,唯所用之”者,彼云大事,寇戎之事,卿大夫士之子属太子,故唯太子所使用也。彼是甲兵,不云宿卫,故郑云令宿之事盖亦存焉。存焉者,宿卫之事亦在唯所用中。引之者,欲见国有故中有王出疆巡守征伐,皆须令宿,增成先郑义也。
辨外内而时禁,(郑司农云:“分别外人、内人,禁其非时出入。”
○别,彼列反。)
[疏]“辨外内而时禁”
○释曰:先郑云“分别外人内人,禁其非时出入”者,谓住在王宫中有卿大夫士等,外人谓男子,内人谓妇女皆是也。此男女自相对为外人内人。其内人非谓内宰职所云内人,是刑女在宫中者也。
稽其功绪,纠其德行。(稽犹考也,计也。功,吏职也。绪其志业。
○行,下孟反。)
[疏]“稽其”至“德行”
○释曰:绪,业也。宫正考计其宫中卿大夫士功状,及职业多少,纠察其在心为德,施之为行二者也。
几其出入,均其稍食,(郑司农云:“几其出入,若今时宫中有罪,禁止不能出,亦不得入,及无引籍不得入宫司马殿门也。”玄谓几荷其衣服、持操及疏数者。稍食,禄廪。
○荷,呼可反,又音何。操,七曹反。数,音朔。廪,彼锦反。)
[疏]注“郑司”至“禄廪”
○释曰:先郑引“今时”者,谓汉法。言“引籍”者,有门籍及引人,乃得出入也。又云“司马殿门”者,汉宫殿门,每门皆使司马一人守门,比千石,皆号司马殿门也。“玄谓几荷其衣服持操及疏数”者,案《阍人》云:“丧服凶器不入宫,潜服贼器不入宫,奇服怪民不入宫。”《司门》云“几出入不物者。”谓衣服视古不与众同,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。职虽不同,皆是守禁。
此经直云几其出入,明知汉有此荷其衣服持操及疏数,此增成司农义也。云“稍食,禄廪”者,言稍,则稍稍与之,则月俸是也,则下士食九人,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,大夫倍上士之类。其禄与之米廪,故云禄廪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