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方氏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怀,来也,主来四方之民及其物。)
[疏]注“怀来”至“其物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来远方之民,致方贡,致远物。”故与职方连类在此也。
合方氏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合方氏主合同四方之事。)
[疏]注“合方”至“之事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达天下之道路,通其财利,同其数器。”故注云“主合同四方之事”,故亦连数在此也。
训方氏,中士四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训,道也,主教道四方之民。
○道,音导,下同。)
[疏]注“训道”至“之民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,诵四方之传道。”故注云“教导四方之民”,故连类在此也。
形方氏,中士四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形方氏主制四方邦国之形体。)
[疏]注“形方”至“形体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制邦国之地域,而正其封疆。”故注云“主制四方邦国之形体”,故连类在此。
山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[疏]“山师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山林之名,辨其物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”按《王制》云:“名山大泽不以封。”故天子立山师,以遥掌之使贡,故与职方亦连类在此也。
川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
[疏]“川师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与山师同,故亦连类在此。
{备逯}师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({备逯},地之广平者。
○{备逯},音原。)
[疏]注“{备逯}地之广平者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