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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460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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’又曰‘乃立冢土,戎丑攸行’,《尔雅》曰:‘起大事,动大众,必先有事乎社而後出,谓之宜。故曰‘大师宜于社,造于祖,设军社,类上帝’。《司马法》曰:‘将用师,乃告于皇天上帝、日月星辰,以祷于后土、四海神、山川冢社,乃造于先王,然後冢宰徵师于诸侯曰:某国为不道,征之,以某年某月某日,师至某国。’,日月星辰山川之祭也。
《春秋传》曰:‘日月星辰之神,则雪霜风雨之不时,於是乎之;山川之神,则水旱疠疫之灾,於是乎之。’”玄谓类造,加诚肃,求如志。礻会,告之以时有灾变也。攻说,则以辞责之。,如日食以朱丝萦社,攻如其鸣鼓然。董仲舒救日食,祝曰“大明,氵灭无光,奈何以阴侵阳,以卑侵尊”。是之谓说也。礻会,未闻焉。造类礻会皆有牲,攻说用币而已。
  ○造,七报反,注下皆同。礻会,戚古外反,刘音会。,音咏。枭,音叫,刘音祷。为,于伪反。号,尸羔反。呼,火故反。见,贤遍反。,莫驾反。萦,乌营反。,章摇反。氵,子廉反。)
  [疏]“掌六”至“曰说”
  ○释曰:上经六祝,此云六祈,皆是祈祷之事,别见其文者,按《小祝》重掌六祝。云“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”,鬼神虽和同,为事祷请,此六祈,为百神不和同,即六疠作见,而为祈祷,故云以同鬼神,是以别见其文。
○注“祈枭”至“而已”
  ○释曰:云“谓为有灾变,号呼告神以求福”者,郑知号呼者,见《小祝》云“掌祷祠之祝号”,故知此六祈亦号呼以告神。云:“天神、人鬼、地不和,则六疠作见,故以祈礼同之”者,郑知鬼神不和者,见经云“掌六祈以同鬼神”,明是不和,设六祈以和同之。按《五行传》云“六作见”,云:“貌之不恭,惟金木。视之不明,惟水火。言之不从,惟火金。听之不聪,惟土水。思之不睿,惟金木水火土。
”五行而有六者,除本五,外来已则六。彼云,此云疠者,有六,则疠鬼作见,故变言疠。杜子春云造谓造祭於祖,知者,《礼记》云“造于祖”,故後郑从之。先郑云“类、造、礻会、、攻、说,皆祭名”,以其祈祷皆是祭事。按後郑“类造礻会皆有牲,攻说用币而已”,用币非祭,亦入祭科之中。云“类,祭于上帝”知者,《礼记 王制》及《尚书 泰誓》皆云“类于上帝”,故知类祭上帝也。
引“《诗云》”已下,至“师至某国”,以类造为出军之祭,後郑皆不从矣。所以不从者,但出军之祭,自是求福,此经六祈,皆为鬼神不和同,设祈礼以同之,不得将出军之,礼以解之,故後郑不从。先郑引《大雅 皇矣》诗,即引《尔雅》者,所以释此诗故也。云“又曰乃立冢土,戎丑攸行”者,《大雅 绵》诗。云“《尔雅》曰起大事”以下,亦释此诗故也。
又曰“乃立,引以相副,故大事宜于社,造于祖,设军社,类于上帝”,并是此《大祝》下文。云“《司马法》曰‘将用师’”三字,司农语。云“,日月星辰山川之祭也”者,引《春秋》为证,《春秋传》曰者,昭元年,《左氏传》云,郑子产聘晋,晋侯有疾,问於子产,子产对此辞。按彼传文,“疠疫之灾,於是乎之”,此云“不时”者,郑君读传有异。
“玄谓类造,加诚肃,求如志”者,欲明天神人鬼地祗不得同名类造,故云加诚肃,求如志。云“礻会,告之以时有灾变也”者,《春秋》所云雪霜风雨水旱疠疫之不时,於是乎之。礻会虽未闻,礻会是除去之义,故知礻会亦灾变。云“攻说,则以辞责之”者,引《论语》及董仲舒,皆是以辞责之。云“,如日食以朱丝萦社”者,按庄公二十五年六月,“辛未朔,日有食之,鼓用牲于社”。《公羊传》云:“曰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?
求乎阴之道也。以朱丝萦社,或曰胁之,或曰为ウ,恐人犯之,故萦之。”何休云:“朱丝萦之,助阳抑阴也。或曰为ウ者,恐人犯历之,故萦之。然此说非也。记或传者,示不欲绝异说尔。先言鼓後言用牲者,明先以为尊命责之,後以臣子礼接之,所以为顺也。”郑引《公羊传》者,欲见是萦之义。云“攻,如其鸣鼓然”者,此是《论语 先进篇》。孔子责冉有为季氏聚敛之臣,故云小子鸣鼓而攻之可。
彼是以辞攻责之,此攻责之亦以辞责,故引以为证。引董仲舒者,是汉礼救日食之辞,以证经说是以辞责之。云“礻会未闻焉”者,经传无文,不知礻会用何礼,故云未闻。郑知“类造礻会皆有牲”者,按《礼记 祭法》云“埋少牢於泰昭,祭时也”,下云“幽祭星,雩祭水旱”。郑注云:“凡此以下,皆祭用少牢。”既用牲,故知类造皆亦有牲,故云皆有牲也。
云“攻说用币而已”者,知攻说用币者,是日食伐鼓之属,天灾有币无牲,故知用币而已。既云天灾有币无牲,其类礼以亦是天灾,得有牲者,灾始见时无牲,及其灾成之後即有牲,故《诗》云“靡爱斯牲”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