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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320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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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王及后之五路。”亦是礼事,故列职於此也。
○注“路王”至“乘车”
  ○释曰:路,大也,若人君所居皆称路,故有路寝、路门、路马之等,皆称路也。
  车仆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
  [疏]“车仆”
  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,五戎之ヘ各有差等,亦是礼事,故亦列职於此也。
  司常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司常,主王旌旗。)
  [疏]“司常”
  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九旗之物名。”亦各有差等,亦是礼事,故亦列职於此也。
○注“司常主王旌旗”
  ○释曰:九旗之别,自王已下,尊卑所建不同,不专主於王。郑云“司常主王旌旗”者,以王为主,何妨尊卑皆掌。
  都宗人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都谓王子弟所封及公卿所食邑。)
  [疏]“都宗人”
  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都祭祀之礼。凡都祭祀,致福于国。”皆是事鬼及礼事,故列职於此。
○注“都谓”至“食邑”
  ○释曰:案《载师》云:“家邑任稍地,小都任县地,大都任地。”则大夫采地不得称都,故据大都小都而言之。下文家,据大夫而说也。此既掌祭祀,不云伯而云宗人者,避大官名。《夏官》都家称司马,得与大官同名者,以其军事是重,故与大官同名也。《秋官》都家以称士者,以其主都家万民之狱讼,以告方士,故谓之士。士者,察也,取其察审之义也。
  家宗人,如都宗人之数。(家谓大夫所食采邑。)
  [疏]“家宗人”
  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家祭祀之礼。凡祭祀,致福。”亦是共鬼之事,故亦列职於此。
  凡以神士者无数,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。(以神士者,男巫之俊,有学问才知者。艺谓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。高者为上士,次之中士,又次之为下士。)
  [疏]“凡以”至“之等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