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此居职末,总结之言也。
遂师,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。以时登其夫家之众寡、六畜、车辇,辨其施舍与其可任者。经牧其田野,辨其可食者,周知其数而任之,以徵财征。作役事则听其治讼。(施读亦弛也。经牧,制田界与井也。可食,谓今年所当耕者也。财征,赋税之事。)
[疏]“遂师”至“治讼”
○释曰:以遂师下大夫四人所掌六遂,亦如乡师主六乡,亦二人共主三遂,故云“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”。并“以时登其夫家众寡六畜”已下,皆如乡师之职。但《乡师》云“辇”,又云“老幼贵贱废疾”,此不言之;此云“经牧其田野”之等,彼不言之,皆是互换为义,故设文不同也。云“周知其数而任之,以徵财征”者,谓周遍知其夫家六畜及田野之等,任之据人民之数,徵财征据田野之数也。
云“作役事则听其治讼”者,役事中可兼军役、田猎、功作之等,皆听其治讼也。
○注“施读”至“之事”
○释曰:云“施读亦弛也”者,此注与《乡师》同。以其与其可任者对而言,明施不得为施功之事,故读为弛,与舍同为舍放之事。云“经牧,制田界与井也”者,但六遂制沟洫法,上文所云者是。令以为制界与井也,又为井田法者,以其遂人兼掌采地,故上云掌野鄙,兼言稍县都。以采地有井田法,故此经云经牧其田野,与《小司徒》文同,故郑亦兼言井也。
云“可食,谓今年所当耕者也”者,六遂以外,上地亦有莱,中下之地自然皆有莱不耕者,故云今年所当耕者也。云“财征,赋税之事”者,征是赋税,财是地税,故云财征赋税之事也。虽以地税为正,其中亦兼有口率出泉也。
巡其稼穑而移用其民,以救其时事。(移用其民,使转相助,救时急事也。四时耕耨敛艾芟,地之宜晚早不同,而有天期地泽风雨之急。
○耨,奴豆反。艾,音刈。)
[疏]“巡其”至“时事”
○释曰:遂师各自巡。其春种曰稼,秋敛曰穑。
○注“移用”至“之急”
○释曰:云“地之宜晚早不同”者,其地有宜早种早收,有宜晚种晚收,故云晚早不同。云“而有天期地泽风雨之急”者,山出云雨,大风有隧,皆由天期而有,故以天期而言。此并须移用其民,救其时事,故并言之也。
凡国祭祀,审其誓戒,共其野牲。(审亦听也。)
[疏]“凡国”至“野牲”
○释曰:案《冢宰职》云“大祭祀,掌百官之誓戒”,大司寇莅誓百官,并戒百族,此官主审其戒。戒遂之民,故不同也。
入野职、野赋于玉府。(民所入货贿,以当九职、九赋,中玉府之用者。)
[疏]注“民所”至“用者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