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御。(《昏义》所谓御妻。御犹进也,侍也。)
[疏]注“昏义”至“侍也”
○释曰:彼不云“女御”而云“御妻”,御,进也,故彼引为一物也。又云“御犹进也,侍也”者,凡后下御,皆是后宫进在王寝侍息宴,故《女御职》云“掌御叙于王之燕寝”。是以训御云进也、侍也。
女祝四人,奚八人。(女祝,女奴晓祝事者。
○祝,之六反,郑又之又反。)
[疏]“女祝”至“八人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王后之内祭祀,凡内祷祠之事。”故在此也。
○注“女祝”至“事者”
○释曰:言女奴晓事,谓识文者为之也。
女史八人,奚十有六人。(女史,女奴晓书者。)
[疏]“女史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王后之礼职,内治之贰”,亦女奴晓文者为之。其职与王之大史掌礼同,故在此也。
典妇功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工四人,贾四人,徒二十人。(典,主也。典妇功者,主妇人丝功官之长。)
[疏]“典妇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妇式之法,以受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。”故郑注云:“典,主也。典妇功者,主妇人丝功官之长。”其职中赍是也。云“贾四人”者,以其丝有善恶、贵贱之事,故须贾人也。
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。
[疏]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丝入而辨其物。颁丝于外内工,皆以物授之。”因妇功,亦在此也。
典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(
○,丝里反。)
[疏]“典”
○释曰:,麻也。案《丧服传》云:“牡麻者,麻也。”则是雄麻,对苴是麻之有ナ实者也。在此者,与典妇功,亦连类在此也。
内司服,奄一人,女御二人,奚八人。(内司服,主宫中裁缝宫之长。有女御者,以衣服进,或当於王,广其礼,使无色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