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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143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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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释曰:上既言祭祀丧纪所用丝纩讫,今复云“饰邦器”,故知此据生人所饰器物言。“茵”者,谓若《少仪》云“枕几茵颖之等”,郑云“茵,著褥”是也。云“席”者,谓席之四缘,若《司几筵》云纷纯、画纯、黼纯之等是也。“屏风”者,即上文注黼依也。重言之者,上据祭祀时,此据为王所用,谓若《司几筵》云前者是也。云“之属”者,谓国家所用文织丝组处皆受之,故云之属以广之。
  岁终,则各以其物会之。(种别为计。郑司农云:“各以其所饰之物,计会傅著之。”
  ○会,旧古外反,戚人外反。傅,音附。)
  [疏]注“种别”至“著之”
  ○释曰:言“种别为计”者,自上经所用,掌其藏与其出,及黼画已下,各别为计。故司农云“各以其所饰之物,计会傅著”者,谓此物之多少,作文书使相傅著,共一簿也。
  典掌布缌缕之麻草之物,以待时颁功而授赍。(缌,十五升布抽其半者。白而细疏曰。杂言此数物者,以著其类众多。草,葛{艹顷}之属。故书赍作资。
  ○数,色主反,一音所。{艹顷},苦回反,又日颖反,刘枯荧反。)
  [疏]“典”至“授赍”
  ○释曰:云“掌布缌缕之麻草之物”者,欲见布缌缕用麻之物,用草之物,布中可以兼用葛{艹顷}之草为之。云“以待时颁功而授赍”者,上《典丝》郑注解“时”者,用丝有四时之别,此郑不解,麻草所为,四时皆得,故不释也。云授赍者,亦如《典妇功》注谓以女功事来取者。
○注“缌十”至“作资”
  ○释曰:郑知“缌十五升布抽其半”者,《礼记 杂记》文。“白而细疏曰”者,郑目验而知之。
  及献功,受苦功,以其贾曷而藏之,以待时颁。(其良功亦入於典妇功,以共王及后之用。郑司农云:“苦功谓麻功布。”
  ○苦功,音古。)
  [疏]“及献”至“时颁”
  ○释曰:献功者,即上《典妇功》云“秋献功”是也。云“以待时颁”者,即下又颁衣服及赐予是也。
○注“其良”至“布”
  ○释曰:云“其良功亦入於典妇功”者,亦欲见典丝、典良功皆入典妇功,苦功自入,故此与典丝同为此解也。司农云“苦功谓麻功布”者,先郑意,丝功为良,故彼注不破良字,云“良功缣帛也”。此《典》云苦功,谓麻功为粗之功。玄引之在下,亦见得通一义也。
  颁衣服,授之,赐予亦如之。(授之,授受班者。帛言待有司之政令,布言班衣服,互文。)
  [疏]注“授之”至“互文”
  ○释曰:言“授受班”者,谓王赐无常。云“帛言待有司之政令,布言班衣服”者,帛谓典丝,布谓典,据成而言。知为互文者,以其典丝、典俱不为王及后之用,皆将颁赐,故知互见为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