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掌舍”至“十人”
○释曰:云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王之会同之舍,设互梧再重。”亦是安王身之事,故亦在此。
○注“舍行”至“之处”
○释曰:案其职云设车宫、坛宫、帷宫之等,并是解脱止息之处,故云“解止之处”也。
幕人,下士一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四十人。(幕,帷覆上者。
○幕,武博反。)
[疏]“幕人”至“十人”
○释曰,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帷幕幄绶之事”,亦是安王身之事,故在此也。注“幕帷覆上者”
○释曰:案下职中郑注云:“在旁曰帷,在上曰幕。”是其幕乃帷之覆上者也。
掌次,下士四人,府四人,史二人,徒八十人。(次,自正之处。)
[疏]“掌次”至“十人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王次之法,以待张事。”幕人供之,掌次张之,故连类在此也。
○注“次自正之处”
○释曰:案其职云:“张大次设重重案皆是自止故云“自止之处也”。
大府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贾十有六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(大府,为王治藏之长,若今司农矣。)
[疏]“大府”至“十人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大贡九赋,受其货贿之入,颁其货贿于诸府”之事。案《尚书 洪范》云:“一曰食,二曰货。”已上皆言饮食,此次,言货贿,故大府在此也。有贾者,府官须有市买,并须知物货善恶故也。
○注“大府”至“农矣。”
○释曰:大府与下诸府官为长,故以大夫为之。云“若今司农矣”者,汉时司农主府藏,故史游《章》云:“司农、少府国之渊。”
玉府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工八人,贾八人,胥四人,徒四十有八人。(工,能攻玉者。)
[疏]“玉府”至“八人”
○释曰:玉府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王之金玉、玩好、兵器,凡良货贿之藏”。以玉为主,故与大府同在此。有工八人者,以其使攻玉故也。有贾者,使辨玉之善恶、贵贱故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