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吊於命妇,锡衰。命妇吊於大夫,亦锡衰。(吊於命妇,命妇死也。吊於大夫,大夫死也。《小记》曰:“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”《服问》曰:“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,出亦如之,当事则弁。大夫相为亦然。为其妻,往则服之,出则否。”)
[疏]注“吊於”至“则否”。
○释曰:云“吊於命妇,命妇死也”者,郑恐以记云大夫吊命妇者,以为大夫死,其妻受吊於命妇,故云命妇死也。知不吊命妇,为命妇夫死者,以其记人作文,宜先吊大夫身,然後吊其妇,故以命妇死吊其夫解之也。引《小记》者,以记人直言身上衰,不言首服,故引《小记》也。言“诸侯吊,必皮弁”者,言诸侯不言君,谓诸侯因朝吊异国之臣,著皮弁锡衰,虽成服後,亦不弁也。引《服问》者,有己君并有卿大夫与命妇相吊法。
云“以居”者,君在家服之,出亦如之,出行不至丧所,亦服之。云“当事则弁”者,谓当大、小敛及殡,皆弁也。云“大夫相为亦然”者,一与君为卿大夫同,为其妻降于大夫,出则否。引之者,证大夫与命妇相吊服锡衰同也。
传曰:锡者何也?麻之有锡者也。锡者,十五升抽其半,无事其缕,有事其布,曰锡。(谓之锡者,治其布,使之滑易也。锡者,不治其缕,哀在内也。缌者不治其布,哀在外。君及卿大夫吊士,虽当事,皮锡衰而已。士之相吊,则如朋友服矣,疑衰素裳,凡妇人相吊,吉笄无首,素总。)
[疏]注“谓之”至“素总”。
○释曰:问者先问其名,答云“麻之有锡者也”,答以名“锡”之意。但言麻者,以麻表布之缕也,又云“锡者,十五升抽其半”者,以其缕之多少与缌同。云“无事其缕,有事其布”者,事犹治也,谓不治其缕,治其布,以哀在内,故也。缌则治缕,不治布,哀在外,以其王为三公六卿,重於畿外诸侯故也。郑云谓之锡者,治其布使之滑易,以治解事,以滑易解锡,谓使锡锡然滑易也。
云“君及卿大夫吊士,虽当事,皮弁锡衰而已”者,是士轻,无服弁之礼,有事无事皆皮弁衰而已,见其不足之意也。若然,《文王世子》注:“诸侯为异姓之士疑衰,同姓之士缌衰。”今言士与大夫又同锡衰者,此言与《士丧礼》注同,亦是君於此士有师友之恩者也。云“士之相吊,则如朋友服矣”者,朋友麻,是朋友服也。上注士吊服用疑衰素裳,腰首服麻吊,亦朋友服也。
云“凡妇人相吊,吉笄无首,素总”者,上文命妇吊於大夫锡衰,未解首服,至此乃解之者,妇人吊之首服无文,故特传释锡衰後,下近“妇人吉笄无首布总”乃解之。必知用吉笄无首素总者,下文女子子为父母卒哭,折吉笄之首,布总,此吊服用吉笄无首,素总。又男子冠,妇人笄,相对,妇人丧服,又笄纟忽相对,上注男子吊用素冠,故知妇人吊亦吉笄无首,素总也。
女子子人者为其父母,妇为舅姑,恶笄有首以ヮ。卒哭,子折笄首以笄,布总。(言以ヮ,则ヮ有著笄者明矣。)
[疏]注“言以”至“明矣”。
○释曰:此二者皆期服,但妇人以饰事人,是以虽居丧内,不可顿去修容,故使恶笄而有首。至卒哭,女子子哀杀归於夫氏,故折吉笄之首而著布总也。案《斩衰章》“吉笄尺二寸”,斩衰以箭,笄长尺。《檀弓》齐衰笄亦云尺,则齐衰已下皆与斩同一尺,不可更变,故折吉笄首而已。其总,斩衰已六升,长六寸,郑注:总六升,象冠数。则齐衰总亦象冠数。正服,齐衰冠八升,则正齐衰总亦八升,是以总长八寸。
笄总与斩衰长短为差,但笄不可更变,折其首总可更变,宜从大功总十升之布总也。言以ヮ者则ヮ有著笄明矣,郑言此者,旧有人解《丧服小记》云“男子免而妇人ヮ”,免而无笄,则ヮ亦无笄矣。但免、ヮ自相对,不得以妇人与男子有笄无笄相对,故郑以经云“恶笄”有首以ヮ,ヮ笄连言,则ヮ有著笄明矣。
传曰:笄有首者,恶笄之有首也。恶笄者,栉笄也。折笄首者,折吉笄之首也。吉笄者,象笄也。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?终之也。(栉笄者,以栉之木为笄,或曰榛笄。有首者,若今时刻镂摘头矣。卒哭而丧之大事毕,女子子可以归於夫家而著吉笄。吉笄尊,变其尊者,妇人之义也。折其首者,为其大饰也。据在夫家,宜言妇。终之者,终子道於父母之恩。)
[疏]注“栉笄”至“之恩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