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注“公事自西”。
○释曰:案《玉藻》云:“公事自西。”注云:“聘享也。”又云:“私事自东。”注云:“觌面也。”故郑引之以证此入门左是聘享。宾入自西,入门左也。
介皆入门左,北面,西上。(随宾入也。介无事,止於此。今文无门。)
[疏]“介皆”至“西上”。
○注“随宾”至“无门”。
○释曰:案《司仪》云:诸公之臣相为国客,及将币,“每门止一相,及庙,唯君相入”,注云:“唯君相入,客臣也。相不入矣。”此介皆入,不同者,彼云每门止一相,郑云绝行在後耳,非是全不入庙。又云唯君相入者,谓前相君礼须入,故言之;臣相不前相礼,故不言入;其实皆入,与此同也。
三揖,(君与宾也。入门将曲,揖;既曲北面,又揖;当碑揖。)
[疏]“三揖”。
○注“君与”至“碑揖”。
○释曰:前云公揖入,立于中庭,三分庭一在南。宾後独入,得云“入门将曲,揖”者,谓公先在庭南面,宾既入门,至碑曲,揖,宾既曲北面,宾又揖,主君揖,主君二者,皆向宾揖之,再揖讫,亦主君东面向堂涂,北行当碑,乃得宾主相向而揖,是以得君行一,臣行二,非谓宾入门时,主君更向内ニ,相近而揖。若然,何得云君行一,臣行二也。
至于阶,三让。(让,升。)
公升二等,(先宾升二等,亦欲君行一,臣行二。)
[疏]“公升二等”。
○注“升宾”至“行二”。
○释曰:诸侯阶有七等,公升二等,在上仍有五等,而得云君行一,臣行二者,但君行少,臣行多,大判而言,非谓即君行一,臣行二。此文出《齐语》晏子辞。
宾升,西楹西,东面。(与主君相乡。)
摈者退中庭。(乡公所立处,退者以公宜亲受宾命,不用摈相也。)
[疏]“摈者退中庭”。
○注“乡公”至“相也”。
○释曰:上文公揖入,立于中庭,今公与宾升堂,云“摈者退中庭”,此文与君立中庭同,故云“乡公所立处”。
宾致命。(致其君之命也。)
公左还,北乡。(当拜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