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知“反位,是反席”者,以其堂下无席,堂上乃有之,而云宾升成拜,不云降,明上反位者,反席可知也。
公坐取宾所媵觯,兴。唯公所赐。(至此又言兴者,明公崇礼不倦也。今文觯又为觚。)
[疏]“公坐”至“所赐”。
○注“至此”至“为觚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士旅酌卒”,论君为士举旅之事。云“唯公所赐”者,辞与为大夫举旅同也。云“至此又言兴者,明公崇礼不倦也”者,以其说屦升坐之後,理当倦,今言兴,明不倦矣。
受者如初受酬之礼,降,更爵洗,升,酌膳,下拜。小臣辞。升成拜,公答拜。乃就席,坐行之。(坐行之,若今坐相劝酒。)
有执爵者。(士有盥升主酌授之者。)
[疏]“有执爵者”。
○注“士有”至“之者”。
○释曰:无,坐劝酒,有执爵行之者。今此为士举旅,亦有执爵行之,若无爵,然後士有盥升,主酌授之者。若然,前三举旅皆酬者,自酌授人也。
唯受于公者拜。(公所赐者也,其馀则否。)
司正命执爵者爵辩,卒受者兴,以酬士。(欲令惠均。)
[疏]“司正”至“酬士”。
○注“欲令惠均”。
○释曰:此所命者,命大夫也。以前三举旅,辩大夫则止,今此为士举旅,故及之。云“欲令惠均”者,惠均於室及均於庭也,士特牲爵止,欲得神惠均於室及均於庭。此据人君之惠,均於庭也。
大夫卒受者以爵兴,西阶上酬士。士升,大夫奠爵拜,士答拜。(兴酬士者,士立堂下,无坐位。)
[疏]“大夫”至“答拜”。
○注“兴酬”至“坐位”。
○释曰:此即上文司正所命者也。云“兴酬士者,士立堂下,无坐位”者,凡礼,堂上有席者坐,堂下无席者立。是以《礼记檀弓》工尹商阳是士,而云“朝不坐”,堂下无坐位者也。
大夫立卒爵,不拜,实之。士拜受,大夫拜送。士旅于西阶上,辩。(祝史、小臣,旅食皆及焉。)
[疏]“大夫”至“上辩”。
○注“祝史”至“及焉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