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云“少北於故”,故则右也。又移至左之後,东面乡之,是以云少北於故。
坐,兼敛,实于左手,一纯以委,十则异之。(变於右。)
[疏]注“变於右”。
○释曰:云“变於右”者,右则一一取之於地,实于左手。此则总敛於左手,一一取之於左手,委於地是变也。必变之者,礼以变为敬也。
其馀如右获。(谓所缩所横。)
司射复位,释获者遂进取贤获,执以升,自西阶,尽阶,不升堂,告于宾。(贤获,胜党之也。齐之而取其馀。)
[疏]“司射”至“于宾”。
○注“贤获”至“其馀”。
○释曰:云“齐之而取其馀”者,解经“取贤获”,以为获,以其唱获则释,故名为获。左右数齐,有馀则贤获,故以告也。
若右胜,则曰“右贤於左”。若左胜,则曰“左贤於右”。以纯数告。若有奇者,亦曰奇。(贤犹胜也。言贤者,射之以中为俊也。假如右胜,告曰右贤於左,若干纯、若干奇。)
[疏]“若右”至“曰奇”。
○注“贤犹”至“干奇”。
○释曰:“若干”者,数不定之辞。凡数法,一二已上得称若干,奇则一也,一外无若干。郑亦言若干者,因纯有若干,奇亦言若干,奇言若干者,衍字也。
若左右钧,则左右皆执一以告,曰:“左右钧。”降复位,坐,兼敛,实八于中,委其馀于中西,兴,共而俟。
[疏]“若左”至“而俟”。
○释曰:此将为第三番射,故豫设之。或实或委,一如前法也。
司射堂西,命弟子设丰。(将饮不胜者,设丰所以承其爵也。丰形盖似豆而卑。)
[疏]“司射”至“设丰”。
○注“将饮”至“而卑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彻丰与觯”,论罚爵之事。云“设丰所以承其爵也”者,案《燕礼》君尊有丰,此云承爵,丰则两用之。《燕礼》注:“丰形似豆,卑而大。”此不言大,彼以承尊,故言大。此承爵,不言大,或小耳。
弟子奉丰升,设于西楹之西,乃降。胜者之弟子洗觯,升酌,南面坐奠于丰上。降,袒执弓,反位。(胜者之弟子,其少者也。耦不酌,下无能也。酌者不授爵,略之也。执弓反射位,不俟其党,已酌有事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