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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仪礼注疏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11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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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释曰:有司是家之属吏者,则告期皆得在位。宾是同僚之等,为期时不在,故就家告之。於夕为期,当暮即得告之者,以其共仕於君,其家必在城郭之内相近,故得告也。
  夙兴,设洗,直于东荣,南北以堂深。水在洗东。(夙,早也。兴,起也。洗,承盥洗者弃水器也,士用铁。荣,屋翼也。周制,自卿大夫以下,其室为夏屋。水器,尊卑皆用金,及大小异。)
  [疏]“夙兴”至“洗东”。
  ○释曰:自此至“宾升则东面”,论将冠子豫陈设冠与服、器物之事也。
  ○注“夙早”至“小异”。
  ○释曰:云“洗,承盥洗者弃水器也”者,谓盥手洗爵之时,恐水秽地,以洗承盥洗水而弃之,故云弃水器也。云“士用铁”者,案《汉礼器制度》,洗之所用,士用铁,大夫用铜,诸侯用白银,天子用黄金也。云“荣屋翼也”者,即今之博风。云荣者,与屋为荣饰;言翼者,与屋为翅翼也。云“周制自卿大夫以下,其室为夏屋”者,言周制者,夏、殷卿大夫以下屋无文,故此经是周法,即以周制而言也。
案此经是士礼而云荣,《乡饮酒》卿大夫礼,《乡射》、《丧大记》大夫士礼,皆云荣。又案《匠人》云:“夏后氏世室,堂修二七,广四修一,五室。”此谓宗庙。路寝同制,则路寝亦然。虽不云两下为之,彼下文云殷人重屋、四阿,郑云:四阿,四注屋。重屋谓路寝。殷之路寝四阿,则夏之路寝不四阿矣,当两下为之。是以《檀弓》孔子云:“见若覆夏屋者矣。”郑注云:“夏屋,今之门庑。”汉时门庑也,两下为之,故举汉法以况。
夏屋两下为之,或名两下屋为夏屋。夏后氏之屋亦为夏屋。郑云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两下,而周之天子诸侯皆四注。故《丧大记》云“升自屋东荣”,郑以为卿大夫士,其天子诸侯当言东ニ也。周天子路寝,制似明堂五室十二堂,上圆下方,明四注也。诸侯亦然。故《燕礼》云“洗当东ニ”,郑云:“人君为殿屋也。”云“水器,尊卑皆用金,及大小异”者,此亦案《汉礼器制度》,尊卑皆用金,及其大小异。
此篇与《昏礼》、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、《特牲》皆直言水,不言。《大射》虽云水,不云斗。《少牢》云:“司宫设水於洗东,有斗。”郑注云:“设水用,沃盥用斗,礼在此也。”欲见、斗俱有,馀文无者,不具之意也。《仪礼》之内,设洗与设尊,或先或後,不同者,若先设洗则兼馀事。此士冠,宾与赞共洗,《昏礼》有夫妇与御媵之等,《少牢》、《特牲》兼举鼎,不专为酒,以是皆先设洗。
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先设尊者,以其专为酒。《燕礼》、《大射》自相对,《大射》辨尊卑,故先设尊;《燕礼》不辨尊卑,故先设洗。又《仪礼》之内或有尊无洗,或尊、洗皆有,文不言设之者,是不具也。
●卷二士冠礼第一
  陈服于房中西墉下,东领北上。(墉,墙。)
  [疏]“陈服”至“北上”。
  ○释曰:自此至“东面”,论陈设衣服器物之等,以待冠者。《丧大记》与《士丧礼》服或西领,或南领,此东领者,此嘉礼异於凶礼,故士之冠特先用卑服。北上,便也。
  爵弁服,裳,纯衣,缁带,。(此与君祭之服。《杂记》曰:“士弁而祭於公。”爵弁者,冕之次,其色赤而微黑,如爵头然,或谓之纟取。其布三十升。裳,浅绛裳。凡染绛,一入谓之纟原,再入谓之,三入谓之,朱则四入与?纯衣,丝衣也。馀衣皆用布,唯冕与爵弁服用丝耳。先裳後衣者,欲令下近缁,明衣与带同色。,也。士而幽衡,合韦为之。士染以茅,因以名焉。今齐人名为。之制似。
冠弁者不与衣陈而言於上,以冠名服耳。今文皆作熏。)
  [疏]“爵弁”至“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