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祈、父,予王之爪士!胡转予于恤,靡所底止本韵。
祈、父,亶、不、聪、![评]三呼而责之。胡转予于恤,有、母、之、尸、饔本韵。[评]末始露情。
  小序谓「刺宣王」,毛、郑以战于千亩而败之事实之,亦可从。何玄子曰:「千亩之战,诸侯之师皆无恙,而王师受其败,则以勤王不力故耳,故恨而责之。此祈父必侯国之祈父,故其人自称为王之爪牙。若对王朝之大司马言,则无此文矣。」议论是而细。
  【祈父三章,章四句。】
白驹
皎皎白驹,食我场苗。絷、之、维、之,以、永、今、朝、[评]始且妙。所谓伊、人,于焉逍遥。本韵。○赋也。下同。
皎皎白驹,食我场藿。絷之维之,以、永、今、夕、所谓伊、人,于焉嘉客。本韵。
皎皎白驹,贲、然、来、思、[评]变。尔、公、尔、侯,逸、豫、无、期、慎、尔、优、游,勉、尔、遁、思、本韵。[评]四句四「尔」字,缠绵之音。
皎。皎。白。驹。在。彼。空。谷。[评]气象全变。生。刍。一。束。[评]言驹。其。人。如。玉。本韵。[评]言人。毋。金。玉。尔。音。而。有。遐。心。!本韵。[评]曲终之句,益觉缠绵。
  此思贤者之诗。小序必谓「刺宣王」,未见其确。郑氏谓「不能留贤」,以合序意;诸家从之。观此诗所以留贤者亦至矣,岂「不能留」乎!或必欲以为刺王,则谓大王欲留之,以见王之不能留,庶可耳。
   [三章]「尔公尔侯」二句,毛传曰「尔公耶,尔侯耶,何为逸乐无期以反也」,非语气。严氏曰:「尔贤者若为公为侯,则将勤劳国事,无有逸豫之期。今尔肥遯『优哉游哉』以自乐,愿加保重耳。」若是,则反愿其不仕矣;亦非。苏氏曰:「子苟来,将待尔以公、侯,其为乐顾岂少哉!」以上「贲然来思」句观之,近是。然语太直率,少含蓄。贤者果公、侯可饵,亦不得为贤矣。
当云「尔乃公、侯之器,恐不能常守其逸豫;此时慎勉尔之优游遁思,终以待时耳」,较为宛合。若集传谓「犹言『横来,大者王,小者侯』也」,以汉高语释诗,大是笑资。宜乎其不识诗人辞意,凡以己语所释自多不类也。
  [四章]上二句曰「伊人」,犹欲留之之意。末章曰「其人」,则其人不可留矣。诗之下字皆有眼目如此。
  【白驹四章,章六句。】
黄鸟
黄鸟、黄鸟,无集于谷,无啄我粟!此邦之人,不我肯谷。言旋言归,复我邦族!本韵。○兴也。下同。
黄鸟、黄鸟,无集于桑,无啄我粱!此邦之人,不我与明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兄!本韵。
黄鸟、黄鸟,无集于栩,无啄我黍!此邦之人,不我与处。言旋言归,复我诸父!本韵。
  小序谓「刺宣王」。集传谓「民适异国,不得其所,于是思归,故作此诗」。若是,民仍归于宣王,则非刺矣。朱郁仪曰:「宣王之世,诸侯兄弟有失所而来依于王室者。及其季年,政体怠荒,礼意衰薄,思返故国而赋是诗」。此又必欲切合刺王之意者。正不知孰是也。黄鸟,黄雀也,非黄莺;莺不啄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