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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-诗经通论-清-姚际恒*导航地图-第18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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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序谓「夫人不失职」。按射义云:「士以采蘩为节,乐不失职也。」明袭伪说,非附会而何!大序谓「夫人奉祭祀」,涉泛。集传载「或曰:『后、夫人亲蚕之礼』」,此出陆农师说。谓「蘩,白蒿,今覆蚕尚用蒿」,此说近是。七月篇「采蘩祁祁」文承采桑之下,亦可证也。
  此篇序言夫人;何玄子谓指太姒,以文王在纣时为三公也。阿序殊谬,岂可泥周南为天子后妃、召南为诸侯夫人之说乎!
   [三章]「被」字从衣。仪礼少牢,「主妇被锡衣,侈袂。」锡衣,礼衣。此云「被」者,必当时以被礼衣,即呼礼衣为「被」也。毛传以「被」为首饰,未有所据。郑氏注,鬄同;附会周礼」,仪礼,误以「被锡」为句,「衣侈袂」为句,而以「被锡」为「髲」附会于诗之「被」字,据其谓「古者或剔贱者刑者追师之「次」,甚为谬妄。
此又以「髲」二字本相连,安得以诗之「被」为「髲」」,则「髲之发,以被妇人之紒为饰,因名髲,且惟用一「髲」字乎!」」,是书传惟见「左传「以为吕姜字,亦未见「髲」字也;况以「被」为「髲」乎!或据周礼郑注髲为次,次非祭服,故解此章为亲蚕。或又据周礼郑注,次亦非后妃亲蚕服,或是三夫人、世妇之服。周礼,伪书,不足据;郑注尤不足据,并及之。「僮僮」,未详。「祁祁」,众多貌,与「祁祁如云」义同。
  【采蘩三章,章四句。】
草虫
喓。喓。草。虫。趯。趯。阜螽。[评]字法。未见君子,忧心忡忡;亦既见止,亦。既。觏。止。[评]增一句,深,深。我心则降。本韵。○赋也。下同。
陟彼南山,言采其蕨。未见君子,忧心惙惙;亦既见止,亦既觏止,我心则说。本韵。
陟彼南山,言采其薇。未见君子,我心伤悲;亦既见止,亦既觏止,我心则夷。本韵。
  小序谓「大夫妻能以礼自防」;按为大夫妻,岂尚虑其有非礼相犯而不自防者乎!此不通之论也。大夫妻能以礼自防,何足见其贤与文王之化耶!毛传以嫁时在途言之;夫方嫁在途之女,而即以未见、既见君子为忧、喜,可乎欧阳氏以为「召南之大夫出而行役,其妻所」,庶几近之。余说仍附合序「以礼自防」意,俱非。又按小雅出车篇有此「喓喓草虫」六句,为室家念南仲行役意,亦合。三百篇中多有重辞,未知孰先孰后,不必执泥以求也。
何玄子直以为思南仲作,凿甚;文既互见,又相异同,必不是。伪传谓「南国大夫聘于京师,睹召公而归心切」,合召公,尤武断。说者又以左传襄二十七年,子展与赵武赋草虫实之;此皆当时人断章取义,不可从也。
  郑氏曰:「草虫鸣,阜螽跃而从之。」邪辞也;欧阳氏本之,又谓「喻非所合而合」;前辈说诗至此,真堪一唾!朱郁仪曰:「草虫,阜螽,深秋候也。采蕨,采薇,季春候也。秋暮而往,春暮未还,是以用忧。」庶几为近。欧阳氏但谓「感时物之变动」;集传从之,未若此之详也。
  【草虫三章,章七句。】
采苹
于以采苹南涧之滨。本韵。于、以、采藻于彼行潦。本韵。○赋也。下同。
于、以、盛之维筐及莒。于、以、湘之维锜及釜。本韵。
于、以、奠之[评]承于以转之字。宗室牖下。谁其尸。之。[评]承之字有力。有齐季女。本韵。
  小序谓「大夫妻能循法度」。按射义云,「卿、大夫以采苹为节,乐循法也」。序袭之。其云「大夫妻」,非也。古者五十始为大夫,其妻安得称「季女」耶!大序谓「承先祖共祭祀」,尤泛。且大夫主祭,妻助祭,何言「尸」乎毛传曰:「古之将嫁女者,必先礼之于宗室;牲用鱼,芼之以苹、藻。」郑氏曰:「古者妇人先嫁三月,祖庙未毁,教于公宫;祖庙既毁,教于宫室。教以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