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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毛诗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8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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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君有房中之乐,则后夫人亦有房中之乐。以后夫人房中之乐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则人君房中之乐亦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故《谱》下文云路寝之常乐,“风之正经”也。天子歌《周南》,诸侯歌《召南》,用此“或”说为义也。后夫人用之亦当然也。王肃云:“自《关雎》至《芣苡》,后妃房中之乐。”肃以此八篇皆述后妃身事,故为后妃之乐。然则夫人房中之乐,当用《鹊巢》、《采蘩》。郑无所说,义亦或然。
  射礼,天子以《驺虞》,诸侯以《貍首》,大夫以《采蘋》,士以《采蘩》为节。○正义曰:在《召南》之篇,亦是用之於乐,故言之。《礼记·射义》有此。又彼注亦以为《驺虞》取其“一发五豝”,喻得贤者多;《貍首》取“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”;《采蘋》取其循涧以采蘋,喻循法度,以成君事;《采蘩》取“夙夜在公”,各取其篇之义以为戒也。“为节”者,谓射之进退当乐节相应。彼每篇一言为节,此引之省文也。
今无《貍首》,周衰,诸侯并僣而去之,孔子录诗不得也。为礼乐之记者,从后存之,遂不得其次序。○正义曰:言此者,以射用四篇,而三篇皆在《召南》,则《貍首》亦当在。今无其篇,故辨之,云诸侯所以去之。《大射》注云:“貍之言不来也。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,因以名篇。后世失之。”然则於时诸侯不肯朝事天子,恶其被射之言,故弃之。为礼乐之记者,正谓记作《射义》者,以《貍首》乐歌之曲,故并乐言之。
《射义》注云:“《貍首》,逸诗,下云‘曾孙侯氏’是也。”其下文云:“故诗曰:‘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。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。小人莫处,御于君所。以燕以射,则燕则誉。’”谓此是《貍首》经文也。彼虽引诗,无“貍首”之字,郑知是《貍首》者,以彼之说诸侯射法而引此诗,其下又云:“君臣相与,尽志於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。”言诸侯用为射节,知是《貍首》之辞。
无“貍首”字者,略引其文,不尽其辞故也。
  周公封鲁,死谥曰文公,召公封燕,死谥曰康公,元子世之。○正义曰:周公封鲁,召公封燕,《史记》皆有《世家》言之。《周语》引《常棣》为周文公之诗,是周公谥曰文也。《公刘序》云“召康公戒成王”,是召公谥曰康也。《閟宫》云“建尔元子,乃命鲁公”,是元子世之也。《燕世家》云“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公,当厉王之时”,则是失其世次,不得召公元子名谥,传国於后,是元子可知。
其次子亦世守采地,在王官,春秋时周公、召公是也。○正义曰:僖九年“公会宰周公于葵丘”,文五年“召伯来会葬”,是春秋时周公、召公也。经传皆言周公,谓为三公,不知何爵也。召称伯,则伯爵,以《左传》多云召公,故言公。其旦与奭次子名谥,《书传》无文。平王以西都赐秦,则春秋时周公、召公别於东都受采,存本周、召之名也,非复岐周之地。《晋书地道记》云“河东郡垣县有召亭,周则未闻,今为召州”是也。
左方无君世者,此因诗系二公,故终言之,其君世,《世家》亡灭,且非此所须故也。
  问者曰:“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之诗,为风之正经则然矣。自此之后,南国诸侯政之兴衰,何以无变风?”答曰:“陈诸国之诗者,将以知其缺失,省方设教为黜陟。时徐及吴、楚僣号称王,不承天子之风,今弃其诗,夷狄之也。○正义曰:以列国政衰,变风皆作,南国诸侯,其数多矣,不得全不作诗。今无其事,故问而释之。巡守陈诗者,观其国之风俗,故采取诗以为黜陟之渐。亦既僣号称王,不承天子威令,则不可黜陟,故不录其诗。
吴、楚僣号称王,《春秋》多有其事。知徐亦僣者,《檀弓》云:“邾娄考公之丧,徐君使容居来吊,其辞云,昔我先君驹王”,是其僣称王也。其馀江、黄、六、蓼之属,既驱陷於彼俗,又亦小国,犹邾、滕、纪、莒之等,夷其诗,蔑而不得列於此。”○正义曰:《春秋》文四年,楚人灭江。僖十二年灭黄。文五年,楚灭六并蓼。终为楚人所灭,是被其驱逼陷恶俗也。
既驱陷彼俗,亦不可黜陟,又且小国,政教狭陋,故夷其诗,轻蔑之,而不得列於国风也。邾、滕、纪、莒,春秋时小国,亦不录之,非独南方之小国也。其魏与桧、曹,当时犹大於邾、莒,故得录之。春秋时,燕、蔡之属,国大而无诗者,薛综答韦昭云:“或时不作诗,或有而不足录。”
卷一一之一
卷一一之一
◎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