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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毛诗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628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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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於皇武王,无竞维烈。允文文王,克开厥后。烈,业也。笺云:皇,君也。於乎君哉,武王也,无强乎其克商之功业,言其强也。信有文德哉,武王也,能开其子孙之基绪。○於音乌。注同。
  [疏]“於皇武王”。○毛以为,於乎可美而君哉者,武王也。此武王可谓无强乎,维其克商之功业。言克商之功业,实最为强也。所以能致此业,而得为强者,由於信有文德者之文王,以圣德受命,能开其后世子孙之基绪,故武王继嗣其迹而受之,谓复受天命以伐纣,胜此殷家,止於杀人之害,以致安定。汝武王之大功,其盛业如此,故象而制乐,是以美而歌之。○郑下三句为异。
言嗣子武王受其业而行之,举兵伐纣,胜殷而止其杀人,至年老乃定汝之大功。言不汲汲诛纣,是其功业之盛,故作乐象之。○传“烈,业”。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文。○笺“皇君”至“基绪”。○正义曰:“皇,君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臣工》“於皇”,笺以为美,此为君者,以其述伐纣之事,是为君之道故也。文王能开子孙之基绪,谓受命作周,七年五伐皆是也。
  嗣武受之,胜殷遏刘,耆定尔功。武,迹。刘,杀。耆,致也。笺云:遏,止。耆,老也。嗣子武王,受文王之业,举兵伐殷而胜之,以止天下之暴虐而杀人者,年老乃定女之此功。言不汲汲於诛纣,须暇五年。○遏,於葛反。耆,毛音指,致也。郑巨移反,《韩诗》音同,郑云:“恶也。”汲音急。
  [疏]传“武迹”至“耆致”。○正义曰:“武,迹”,《释训》文。“刘,杀”,《释诂》文。宣十二年《左传》引此云“耆定尔功”,“耆昧也”。其意言致纣於昧,故以耆为致。王肃云:“致定其大功,谓诛纣定天下。”○笺“遏止”至“五年”。○正义曰:“遏,止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曲礼》“六十曰耆”,耆为老也。既言文王开后,即云嗣武受之,其文相承,故以为嗣子武王受文王之业也。
其胜殷,已是杀纣,而别言“遏刘”者,则所遏非纣也,故以为止天下暴虐而杀人者。言天下,为众多之辞,谓纣时诸官亦化纣暴虐而杀害善人,纣身既巳被诛,此等亦皆贬黜,故得止杀人者。《论语》云,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后仁”,谓积世始得去杀。此武王才始伐纣,即得止杀人者,《论语》所云:“谓令天下尽仁,不复刑杀。”此谓遏止其时枉杀人者,非止天下之用刑也。年老乃安定汝之功者,言武王之意,不汲汲於早诛纣也。
纣恶久矣,武王嗣位,即应诛之,犹尚冀纣变改,须待宽暇,积年始诛之。文王受仑七年而崩,武王以八年即位,至十三年乃诛纣,是须暇五年也。《多方》云:“维尔商后王,逸厥逸,天惟降时丧。惟圣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圣。天惟五年,须暇之子孙。”注云:天待暇其终,至五年,欲使传子孙。五年者,文王受命八年,至十三年,是须暇五年之事也。如《尚书》之言,是天须暇纣。此笺意以为武王须暇纣者,武王知天未丧,故亦顺天不伐。
据人事而言,亦是武王须暇之也。天生此纣,故以灭殷。下愚不移,非可待变。而云“克念作圣,须暇子孙”者,设教劝诱之言耳。易传者,以其美武王能老乃定功,不汲汲於诛纣,以为不得已而取天下,是美之深,故易之。
  《武》一章,七句。
  《臣工之什》十篇,十章,一百六句。  
◎闵予小子之什诂训传第二十八
  《闵予小子》,嗣王朝于庙也。嗣王者,谓成王也。除武王之丧,将始即政,朝於庙也。○朝,直遥反。注同。
  [疏]“《闵予小子》十一句”。○正义曰:《闵予小子》诗者,嗣王朝於庙之乐歌也。谓成王嗣父为王,朝於宗庙,自言当嗣之意。诗人述其事而作此诗歌焉。此朝庙早晚,毛无其说。毛无避居之事,此朝庙事武王崩之明年,周公即已摄政,成王未得朝庙,且又无政可谋,此欲夙夜敬慎,继续先绪,必非居摄之年也。王肃以此篇为周公致政,成王嗣位,始朝於庙之乐歌。毛意或当然也。
此及《小毖》四篇,俱言嗣王,文势相类,则毛意俱为摄政之后,成王嗣位之初,有此事,诗人当即歌之也。郑以为,成王除武王之丧,将始即政,则是成王十三,周公未居摄。於是之时,成王朝庙,自言敬慎,思继先绪。《访落》与群臣共谋敬之,则群臣进戒,文相应和,事在一时,则俱是未摄之前。后至太平之时,诗人追述其事,为此歌也。《小毖》言惩创往时,则是归政之后,元年之事。以其居摄之日,抗礼世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