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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毛诗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45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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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言文王之道,可以与后世为法,此云“无念尔祖”,明是上念文王,以文王为祖,非成王而谁也?戒后世使法文王,即是述文王之美,故美文王,可以戒成王也。传虽不明意,当同郑。
  无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。聿,述。永,长。言,我也。我长配天命而行,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。笺云:长,犹常也。王既述修祖德,常言当配天命而行,则福禄自来。○聿,于必反。殷之未丧师,克配上帝。帝乙已上也。笺云:师,众也。殷自纣父之前,未丧天下之时,皆能配天而行,故不亡也。○丧,息浪反。注同。已上,时掌反,本作“以”。纣,直久反。
  宜鉴于殷,骏命不易。骏,大也。笺云:宜以殷王贤愚为镜。天之大命,不可改易。○骏音峻,又音俊。易,毛以豉反。不易,言甚难也,郑音亦,言不可改易也。下文及后“不易”,维王同。
  [疏]“无念”至“不易”。○毛以为,作者戒成王,既无不念汝祖文王进臣之法,当述而修行其德。王当云:长我当为之者,我所配天命而行也。又当告庶国云: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。言勤修德教,福自归之。又陈所以我当长配天命而行之者,殷自纣父以前未丧失众心之时,其德皆能配上天之命而行。由纣不能配天命,令臣民叛而归我,我宜鉴镜于殷,观其王之贤愚,以为己戒。何则?天之大命不可改易。○郑唯“永言配命”二句为异。
以为王常言当配天命而行,则自求而归之者,多众之福也。○传“聿述”至“多福”。○正义曰:聿,述。言,我。永,长。皆《释诂》文也。直言配命,知是长配天命者,以下云“克配上帝”,故知配,配天命也。言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者,以上章说殷侯助祭,还是殷侯念祖,自求多福,是戒人之辞,故知还戒此殷侯众多,故谓之庶国也。○笺“长犹”至“自来”。○正义曰:“长”虽异理通,不若“常”为便,故“犹”焉。
以戒成王宜以多福与配天相成,故不为庶国也。又“言”字不训为“我”。○传“帝乙已上”。○正义曰:以失众而卒亡天下者,纣也。经云“未丧”,故知帝乙以前,其间虽行有善恶,不丧众心,故能配天。以王者为配,在位不失,则能配之,故《酒诰》云:“自成汤至於帝乙,罔不成王畏相。”举未亡以驳亡者耳。其实以前非无恶者,故《无逸》说殷之三宗之后云:“自时厥后,立王生则逸,不知稼穑之艰难。”是有恶者矣。○传“骏,大”。
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文。○笺“宜以”至“改易”。○正义曰:鉴,镜也。镜照物,知善恶,故以殷为镜,知存亡。言天下之大命不可改易者,谓天意善者与之,恶者去之。此命一定,终不变改也。
  命之不易,无遏尔躬。宣昭义问,有虞殷自天。遏,止。义,善。虞,度也。笺云:宣,偏。有,又也。天之大命已不可改易矣,当使子孙长行之,无终女身则止。徧明以礼义问老成人,又度殷所以顺天之事而施行之。○遏,於葛反,或作“谒”,音同。《韩诗》“遏,病也”。义,毛音仪,郑如字。度,待洛反。下同。徧音遍。下同。
  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。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载,事。刑,法。孚,信也。笺云:天之道,难知也。耳不闻声音,鼻不闻香臭,仪法文王之事,则天下咸信而顺之。
  [疏]“命之”至“作孚”。○毛以为,戒成王,言天之大命既不可改易,故常须戒惧。此事当垂之后世,无令止於汝王之身而已,欲令后世长行之。长行之者,常布明其善,声闻於天下。又度殷之所以顺天,言殷王行不顺天,为天所去,当度此事,终当顺天也。既言行当顺天,因说天难仿效。上天所为之事,无声音,无臭味,人耳不闻其音声,鼻不闻其香臭,其事冥寞,欲效无由。王欲顺之,但近法文王之道,则与天下万国作信。
言王用文王之道,则皆信而顺之矣。○郑唯“宣昭义问”为异。以为汝当徧明以礼义,问老而有成德之人。馀同。○传“遏,止。义,善。虞,度也”。○正义曰:“遏,止。义,善”,《释诂》文。“虞,度”,《释言》文。○笺“有又”至“行之”。○正义曰:以上已有所行之事,下复言之,故知宜为“又”也。《荡》曰:“虽无老成人。”谓老人而有成德者也。殷王之能顺天者,谓成汤与三宗耳。前文以贤愚为戒,而不言修其道。
以不亡为配天,非皆顺天,与此意异也。此又度其殷王之中,贤圣能顺天者而行之,故可福流於后,与其宜鉴不同也。此经云“自天”,自,从也。从又为顺,故言顺天之事。○传“载,事。刑,法。孚,信也”。○正义曰:以其说天之事,故载为事也。“刑,法。孚,信”,《释诂》文。○笺“天之”至“香臭”。○正义曰:以其令法文王,故知为难知而言也。凡言闻者,谓耳所知也。香臭非声,云“鼻不闻其香臭”者,但以知其气,故借闻名之。
《中庸》注云:“无知其臭气者,闻即知也。”
  《文王》七章,章八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