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既张”至“酌醴”。○正义曰:虞人既驱禽待天子,故言既已张我天子所射之弓,既挟我天子所射发之矢,发而中彼小豝,亦又殪此大兕也。既杀得群兽以给御诸侯之宾客,且以酌醴与群臣饮时为俎实也。○传“殪壹”至“制大”。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云:“殪,死也。”发矢射之即殪,是壹发而死也。又解小豝、大兕俱是发矢杀之,但小者射中必死,苦於不能射中;大者射则易中,唯不能即死。小豝云发,言发则中之。
大兕言殪,言射着即死。异其文者,言中微而制大。○传“飨醴”至“饮酒”。○正义曰:醴不可专饮。天子之於群臣,不徒设醴而已。此言酌醴者,《左传》天子飨诸侯每云“飨醴,命之宥”。是飨有醴者,天子饮之酒,故举醴言之也。○笺“御宾”至“俎实”。○正义曰:御者,给与充用之辞,故知御宾客者,给宾客之御也。知宾客谓诸侯者,天子之所宾客者,唯诸侯耳,故《周礼》“六服之内,其君为大宾,其臣为大客”,是也。
彼对文,则君为大宾,故臣为大客。若散,则宾亦客也。故此宾客并言之,此笺举尊言耳。其臣来及从君,则王亦以此给之也。言酌而醴群臣以为俎实者,以言“且以酌醴”,是当时且用之辞,则得禽即与群臣饮酒,故知以为俎实也。若乾之为脯,渍之为醢,则在笾豆矣,不得言俎实也。
《吉日》四章,章六句。
《南有嘉鱼之什》十篇,四十六章,二百七十二句。
卷十一十一之一
卷十一十一之一
◎鸿雁之什诂训传第十八
《鸿雁》,美宣王也。万民离散,不安其居,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,至于矜寡,无不得其所焉。宣王承厉王衰乱之敝,而起兴复先王之道,以安集众民为始也。《书》曰:“天将有立父母,民之有政有居。”宣王之为是务。○劳,力报反。来,力代反。矜,本又作“鳏”,同古顽反,徐又棘冰反。篇内“矜寡”同。老无妻曰矜,老无夫曰寡。
[疏]“《鸿雁》三章,章六句”至“其所焉”。○正义曰:作《鸿雁》诗者,美宣王也。由厉王衰乱,万民分离逃散,皆不安止其居处。今宣王始立,能遣侯伯卿士之使,皆就而劳来,今还归本宅安止,安慰而集聚之,使复其居业,为筑宫室。又至於矜寡孤独皆蒙周赡,无不得其所者,由是故美之也。劳来者,来,勤也,义与“劳”同,皆谓设辞以闵之。言万民离散,不安其居,卒章上二句是也。而能劳来,首章次二句是也。
至於矜寡,无不得其所者,首章下二句是也。其馀皆说安集之事,序总言焉。经、序参差者,叙述其次第当然,经主说安集为始,先陈王殷勤於民,然后本其未集,各为节文之势,故不同也。○笺“宣王”至“是务”。○正义曰:由宣王承厉王衰乱之弊,故民有离散,以承此乱而起,兴复先王之道,以安集众民为始也。衣物破坏谓之獘。厉王坏乱天下,使万民离散,犹衣之弊然。
《云汉》云“承厉王之烈”者,彼美宣王遇灾而惧,灾非厉王所致,故不言弊。此离散由厉王,故言弊也。《烝民·序》曰“周室中兴”,是兴复先王之道。知以安集众民为始者,以宣王据乱而起,明其止先据散民不得,民未安居,先行馀政,故知以安集为始也。《书》曰:“天将有立父母,民之有政有居。”今《泰誓》文。言天将有立圣德者为天下父母,民之得有善政,有安居。彼武王将欲伐纣,民喜其将有安居,是民之所欲,安居为重也。
宣王之为是务,言宣王之所为,安集万民,是以民之父母为务,意同武王,所以为美。
鸿雁于飞,肃肃其羽。兴也。大曰鸿,小曰雁。肃肃,羽声也。鸿雁知辟阴阳寒暑。笺云:兴者,喻民知去无道,就有道。○肃,所六反,本或作“<肃羽>”,同。之子于征,劬劳于野。之子,侯伯卿士也。劬劳,病苦也。笺云:侯伯卿士,谓诸侯之伯与天子卿士也。是时民既离散,邦国有坏灭者,侯伯久不述职,王使废於存省,诸侯於是始复之,故美焉。○劬,其俱反。注及下文同。《韩诗》云:“数也。”使,所吏反。
爰及矜人,哀此鳏寡。矜,怜也。老无妻曰鳏,偏丧曰寡。笺云:爰,曰也。王之意,不徒使此为诸侯之事,与安集万民而已。王曰:当及此可怜之人,谓贫穷者,欲令周饩之,鳏寡则哀之,其孤独者收敛之,使有所依附。○矜,棘冰反。丧,息浪反。令,力呈反。周音周,救也。饩,许气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