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其著略,大校见在书籍。礼乐崩坏,不可得详。○正义曰:飨、燕用乐,皆推《礼》、传而知。事不详悉,是其著明质略,其大校见在於书籍也。其馀笙、间、管、舞之诗,无以言焉,由礼乐崩坏,不可得详审也。故《仪礼》注“天子约诸侯於国君燕用乐”之下云“其笙、间之篇未详闻”,是也。案《乡饮酒》及《燕礼》升歌小雅,其笙、间之篇亦小雅,则此笙、间之篇宜与所用升歌同。
而云未详闻者,以其虽知同在小雅、大雅,仍不知是何篇,故曰“笙、间之篇未得详闻”也。
大雅《民劳》、小雅《六月》之后,皆谓之变雅,美恶各以其时,亦显善惩过,正之次也。○正义曰:《民劳》、《六月》之后,其诗皆王道衰乃作,非制礼所用,故谓之变雅也。其诗兼有美刺,皆当其时,善者美之,恶者刺之,故云“美恶各以其时”也。又以正诗录善事,所以垂法后代。变既美恶不纯,亦兼采之者,为善则显之,令自强不息;为恶则刺之,使惩恶而不为,亦足以劝戒,是正经之次,故录之也。
大雅言《民劳》,小雅言《六月》之后,则大雅尽《召旻》,小雅尽《何草不黄》,皆为变也。其中则有厉、宣、幽三王之诗,皆当王,号谥自显;唯厉王,小雅谥号不明,故郑於下别论之。如是,则大雅《民劳》至《桑柔》五篇,序皆云厉王。通小雅《十月之交》、《雨无正》、《小旻》、《小宛》四篇,皆厉王时诗也。又大雅《云汉》至《常武》六篇,小雅自《六月》尽《无羊》十四篇,序皆言宣王,则宣王诗也。
又大雅《瞻卬》、《召旻》二篇,序言幽王;小雅自《节南山》下尽《何草不黄》,去《十月之交》等四篇,馀四十篇,唯《何人斯》、《大东》、《无将大车》、《小明》、《都人士》、《绵蛮》六篇不言幽王,在幽王诗中,皆幽王诗也。《本纪》曰:“厉王即位三十年,好利,近荣夷公。大夫芮良夫谏厉王,不听,卒以荣公为卿士,使用事焉。王行暴虐,国人谤王。召公谏曰:‘民不堪命。’王怒,得卫巫,使监谤者,以告则杀之。
三十四年,王益严虐,国人不敢言,道路以目。王告召公曰:‘吾能弭谤矣。’召公又谏,不听。於是国人不敢出言,三年,乃相与叛,袭厉王。厉王出奔于彘。周、召二相行政,号曰‘共和’。十四年,厉王崩於彘。”如迁此言,厉王积恶有渐,三十年而甚,三十四年益虐,又三年而出奔,三十七年乃流彘也。《板》曰:“善人载尸。”笺云:“厉王虐而弭谤。”《荡》笺云“厉王弭谤,穆公不敢斥言王之恶”,则流彘前事也。
《桑柔》,芮良夫所作,云“贪人败类”,则与所谏云“荣夷公专利”事,同三十年后事。《雨无正》云“周宗既灭,靡所止戾”,则是流彘之后。此其可验者也。《楚语》云“卫武公九十五矣,作《懿》以自儆。”韦昭云:“《懿》,今《抑》诗。”则作在平王之时。然检《抑》诗,经皆指刺王荒耽,仍未失政,又言“哲人之愚,亦维斯戾”,则其事在流彘之前,弭谤时也。韦昭之言,未必可信也。
《民劳》,召穆公谏王,令息京师之民;《十月之交》,言后党专权,有权可专,有民可役,则事在流彘前也。《小旻》,戒王无沦胥以败;《小宛》,诲王无忝尔所生,皆教王为善以导民,其事亦在流彘前矣。则厉王小雅《雨无正》一篇,事在大雅之后,其馀不可详矣。厉王大雅,事类大同,所次之意,盖以王者所以牧民,今反劳苦,故先《民劳》。民之所以劳者,由王政反常,纲纪废缺,故次《板》、《荡》,王恶甚焉。
而《抑》刺王之荒耽,《桑柔》责贪人败善,皆为恶之次,故又次焉。小雅《十月之交》,以谴自上天,小人专恣,恶莫甚焉,故以为先。由恶之甚,致覆灭宗周,无所安定,故次《雨无正》也。《小旻》刺王谋之不臧,《小宛》伤天命之将去,论怨嗟小,故为次焉。《小旻》笺云:“所刺列於《十月之交》、《雨无正》为小,故曰《小旻》。”此郑解篇次之意也。
前检《小宛》,谓事在《雨无正》之先,今而处流彘之后者,以《诗》之大体,虽事有在先,或作在后,故大雅文、武之诗多在成王时作。论功颂德之诗可列於后,追述其美,则刺过讥失之篇,亦后世尚刺其恶。《本纪》又曰:“宣王即位,二相辅之,修政,法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遗风,诸侯复归宗周。三十九年,战于千亩,王师败绩於羌氏之戎。四十六年,宣王崩。”如迁此言,则宣王自三十九年以前无他过恶,唯败於千亩为始衰耳。
而小雅有箴规诲刺,其事有渐矣,则王衰亦有渐矣。皇甫谧云:“三十年伐鲁,诸侯从此而不睦。”盖周衰自此而渐也。大局宣王之美诗多是三十年前事,箴规之篇当在三十年之后。王德渐衰,亦容美刺并作,不可以限断也。其大雅六篇,小雅自《六月》至《鸿雁》及《斯干》、《无羊》七篇,皆宣王德盛时作。其事多在初年,以王承衰乱之弊,百事草创,任贤使能,征伐安集,初则当然,亦不可定其年月也。
自《庭燎》尽《我行其野》,是王德衰乃作,多在三十九年之后。而三十九年以前,诸侯不睦,各不朝宗,《沔水》之等,或亦作也。而三十九年之后,则王政大衰,刺诗为常,故宜多也。《祈父》传曰:“宣王之末,司马职废,羌戎为败。”推此,则其馀亦多败后事也。其诗之次,大雅以宣王承乱,遇灾而惧,忧民之本,故先《云汉》也。王既忧百姓,天下复平,五岳生佐,故次《嵩高》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