笺云:我之衣服,今者何所当见浣乎?何所当否乎?言常自洁清,以事君子。○害,户葛反,下同。否,方九反。清如字,沈音净。
[疏]“言告”至“父母”。○毛以为上下二我,我其身;中我,我其师。后妃言,我身本见教告於师氏,我师氏告我以归嫁人之道,欲令我躬俭节用,不务鲜华,故今曰薄欲烦撋我之私服,薄欲澣濯我之亵衣。然我之衣服有公有私,议量而言,我之衣服何者当见浣乎?私服宜浣之。何者当不浣乎?公服宜否?既以受师教诲,浣衣节俭,复以时归宁父母。○郑下三句为异,言师氏告我,欲令节俭,故已今薄欲烦撋其私服,薄欲澣濯其公衣。
所以公服私服并浣之者,即云同是我之衣服,知何所当见浣乎,何所当见否乎?私服公衣皆悉浣之,由己常自洁清,以事君子故也。衣裳既浣,身复洁清,故当以时归宁父母耳。○传“言我”至“曰归”。○正义曰:“言,我”,《释诂》文。女师者,教女之师,以妇人为之。《昏礼》云:“姆纚笄绡衣在其右。”注云:“姆,妇人五十无子,出而不复嫁,能以妇道教人者,若今时乳母矣。”郑知女师之母必是无子而出者,以女已出嫁,母尚随之。
又襄三十年《公羊传》曰:“宋灾,伯姬存焉,傅至,母未至,逮火而死。”若非出而不嫁,何以得随女在夫家?若非无子而出,犯其馀六出之道,则身自无礼,何能教人?故知然也。母既如此,傅亦宜然。○《南山》笺云:“文姜与侄娣及傅姆同处,襄公不宜往双之。”则傅亦妇人也。何休云:“选老大夫为傅,大夫妻为母。”礼重男女之别,大夫不宜教女子,大夫之妻当从夫氏,不当随女而適人,事无所出,其言非也。
此师教女之人,《内则》云大夫以上立师、慈、保三母者,谓子之初生,保养教视,男女并有三母。此女师教以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,皆《昏义》文也。彼注云:“妇德,贞顺。妇言,辞令。妇容,婉娩。妇功,丝枲。”《天官·九嫔职》注亦然。二注皆以婉娩为妇容。《内则》注云:“婉谓言语也。娩之言媚也,媚谓容貌也。
”分婉娩为二者,欲以《内则》之文充四德,若不分婉为言语,则无辞令之事,且婉谓婉顺,得为言语之婉顺,亦为容貌之婉媚,故分之也。既有其德顺辞以出之容貌,以事人女功而就业,故如此次也。“祖庙未毁,教於公宫三月。祖庙既毁,教於宗室”,《昏礼》文也。彼注云:“祖庙,女高祖为君者之庙,以有緦麻之亲,就尊者之宫教之。”则祖庙未毁,与天子诸侯共高祖者,则在天子诸侯女宫中教之三月。
知在女宫者,以庄元年《公羊传》曰:“群公子之舍,则以卑矣。”是诸侯之女有别宫矣,明五属之内女就教可知。彼注又云“宗室,大宗子之家”,则大宗者,继别为大宗,百世不迁者,其族虽五属外,与之同承别子者,皆临嫁三月就宗子女宫教成之。知宗子亦有女宫者,《内则》云“命士以上,父子皆异宫”,则女子亦别宫,故《曲礼》曰“非有大故,不入其门”是也。若宗子未为命士,教在宗子之家耳。
传引此者,以言女师教归嫁之道,故引此以证所教之处。此后妃,莘国之长女,而引族人之事者,取彼成文,且明诸侯之女嫁前三月亦教之也。女子自少及长,常皆教习,故《内则》云“女子十年不出”,傅姆教之。但嫁前三月,特就尊者之宫教成之耳。“妇人谓嫁曰归”,隐二年《公羊传》文。定本“归”上无“曰”字。○传“汙烦”至“则私”。○正义曰:汙浣相对,则汙亦浣名,以衣汙垢者,浣而用功深,故因以汙为浣私服之名耳。
言汙烦者,谓浣垢衣者用功烦多,亦以烦为浣名,故笺云“烦,烦撋之,用功深”是也。但毛以公服不浣,唯浣私衣,故一事分为二句。上句言汙,见用功深也。下句言浣,见其总名亦为浣。又上句言私,见其燕亵。下句言衣,见其总名亦为衣。故王肃述毛,合之云烦撋、浣濯其私衣是也。言“私,燕服”,谓六服之外常著之服,则有汙垢,故须浣。公服则无垢汙矣。故下传云“私服宜浣,公服宜否”也。副者,首服之尊。
袆衣,六服之首,王后之上服,故言“妇人有副袆盛饰”。既举服之尊者,然后历陈其事,言此皆是公衣,不谓诸事皆服袆衣也。毛之六服,所施不明。《内司服》注,郑云:“袆衣,从王祭先王。褕翟,祭先公。阙翟,祭群小祀。鞠衣以告桑。展衣,以礼见王及宾客。褖衣,以御于王。”不言朝舅姑之服。今传既云“妇人有副袆盛饰”,即云“以朝事舅姑”,则以袆衣朝舅姑矣。
知者,以《特牲》云“士妻祭用纚笄绡衣”,而《士昏礼》云“纚笄绡衣见於舅姑”,是朝舅姑、助祭其服同也。王后袆衣以祭先王,明朝事舅姑亦服之矣。《檀弓》曰:“妇人不饰,不敢见舅姑,将有四方之宾来,亵衣何为陈於斯。”似朝舅姑与见四方宾同服展衣者,彼以大夫之妻,宾客有尊於舅姑者。王后则宾客无与舅姑敌者,朝事舅姑得申上服也。王后而得有舅者,因姑以协句,且诗者设言耳。
文王称王之时,太姒老矣,不必有父母可归宁,何但无舅姑也!接见于宗庙,谓以助祭用袆衣也。进见于君子,义与郑同。朝于王则展衣,御于王则褖衣,二者同名为进见也。云“其馀则私”,明自展、褖以上为公衣矣。但举终始以言之,明褕翟、阙翟、鞠衣亦在可知也。或以“进见君子”文承“副袆”之下,则皆以副袆也。其馀则私,谓褕翟以下。知不然者,以其臣朝君,不过朝服,助祭乃用冕,后不宜用祭服以朝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