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,长也。笺云:椒之气日益远长,似桓叔之德弥广博。○且,子馀反,下同。
[疏]“椒聊”至“条且”。○正义曰:椒之性芬香而少实,今椒聊一捄之实,乃蕃衍满於一升甚多,非其常,以兴桓叔,晋君之支别,今子孙众多,亦非其常也。桓叔子孙既多,又有美德,彼己是子谓桓叔,其人形貌盛壮,得美广大,无朋党阿比之恶行也。椒之香气日益长远,以兴桓叔之德弥益广博,桓叔子孙既多,德益广博,必将并有晋国,而昭公不知,故刺之。聊、且,皆助语也。○传“椒聊,椒”。○正义曰:《释木》云:“檓,大椒。
”郭璞曰:“今椒树丛生,实大者名为檓。”陆机《疏》曰:椒聊,聊,语助也。椒树似茱萸,有针刺,叶坚而滑泽,蜀人作茶,吴人作茗,皆合煮其叶以为香。今成皋诸山间有椒,谓之竹叶椒,其树亦如蜀椒,少毒热,不中合药也,可著饮食中。又用烝鸡、豚,最佳香。东海诸岛亦有椒树,枝叶皆相似,子长而不圆,甚香,其味似橘皮。岛上獐、鹿食此椒叶,其肉自然作椒橘香。○笺“椒之性”至“以盛”。
○正义曰:言性芬香,喻美德,故下句椒之气日益长远,喻桓叔德弥广博,是取香气为喻也。言一捄之实者,捄谓椒之房,裹实者也。《释木》云:“椒、榝,丑莍。”李巡曰:“榝,茱萸也。椒、茱萸皆有房,故曰捄。捄,实也。”郭璞曰:“莍萸子聚生成房。”是椒裹名为捄也。知蕃衍满升谓一捄之实者,若论一树则不啻一升,才据一实又不足满升,且诗取蕃多为喻,不言一实之大,故知谓一捄之实也。验今椒实,一裹之内唯有一实。
时有二实者,少耳。今言一捄满升,假多为喻,非实事也。王肃云:种一实,蕃衍满一升。若种一实,则成一树,非徒一升而已。不得以种一实为喻也。○传“朋,比”。○正义曰:朋,党也。比谓阿比,朋亦比之义,故以朋为比也。○笺“之子”至“朋党”。○正义曰:以“硕”下有“大”,不宜复训为大,故以硕为壮佼貌。大谓大德。无朋者,无朋比之行,故知谓“平均,无其朋党”也。
孙毓云:“桓叔阻邑不臣,以孽倾宗,与潘父比,至杀昭公而求入焉,能均平而不朋党乎?”斯不然矣,此言桓叔能修国政,抚民平均,望桓叔之美,刺昭公之恶耳,不得以倾宗阻邑为桓叔罪也。即如毓言,桓叔罪多矣,诗人何得称其硕大且笃,能修其政乎?自桓叔别封於沃,自是邻国相陵,安得责其不臣。○传“条,长”。○正义曰:《尚书》称“厥木惟条”,谓木枝长,故以条为长也。
椒聊之实,蕃衍盈匊。雨手曰匊。○匊,本又作“掬”,九六反。
彼其之子,硕大且笃。笃,厚也。
[疏]传“笃,厚”。○正义曰:《释诂》文。
椒聊且!远条且!言声之远闻也。
《椒聊》二章,章六句。
卷六六之二
卷六六之二
《绸缪》,刺晋乱也。国乱则婚姻不得其时焉。不得其时,谓不及仲春之月。○绸缪,上直留反,下亡侯反。
[疏]“《绸缪》三章,章六句”至“时焉”。○正义曰:毛以为,不得初冬、冬末、开春之时,故陈婚姻之正时以刺之。郑以为,不得仲春之正时,四月五月乃成婚,故直举失时之事以刺之。毛以为,婚之月自季秋尽於孟春,皆可以成婚。三十之男,二十之女,乃得以仲春行嫁。自是以外,馀月皆不得为婚也。今此晋国之乱,婚姻失於正时。三章皆举婚姻正时以刺之。三星者,参也。
首章言在天,谓始见东方,十月之时,故王肃述毛云:“三星在天,谓十月也。”在天既据十月,二章“在隅”,谓在东南隅,又在十月之后也,谓十一月、十二月也。卒章“在户”,言参星正中直户,谓正月中也。故《月令》孟春之月,“昏参中”,是参星直户,在正月中也。此三章者,皆婚姻之正时。晋国婚姻失此三者之时,故三章各举一时以刺之。毛以季秋之月,亦是为婚之时。今此篇不陈季秋之月者,以不得其时,谓失於过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