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十八年《左传》曰:“舜举八元,使布五教於四方,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。”恩即慈也,亲则友也。○笺“上者”至“列时”。○正义曰:上言行役,是在道之辞也。此变言上,又云可来乃来,明在军上为部分行列时也。《曲礼》曰:“左右有局,各司其局。”注云:“局,部分也。”谓军中各有所部为行列之分,与此一也。
陟彼屺兮,瞻望母兮。山有草木曰屺。笺云:此又思母之戒,而登屺山而望之也。○屺音起。母曰:“嗟,予季!行役夙夜无寐。季,少子也。无寐,无耆寐也。○少,诗照反。耆,常志反。上慎旃哉!犹来无弃。”母,尚恩也。
陟彼冈兮,瞻望兄兮。兄曰:“嗟,予弟!行役夙夜必偕。偕,俱也。上慎旃哉!犹来无死。”兄尚亲也。
《陟岵》三章,章六句。
《十亩之间》,刺时也。言其国削小,民无所居焉。○亩,莫后反,古作“晦”,俗作“亩”,皆同。
[疏]“《十亩之间》二章,章三句”至“居焉”。○正义曰:经二章,皆言十亩一夫之分,不能百亩,是为削小。无所居,谓土田狭隘,不足耕垦以居生,非谓无居宅也。
十亩之间兮,桑者闲闲兮,闲闲然,男女无别,往来之貌。笺云:古者一夫百亩,今十亩之间,往来者闲闲然,削小之甚。○间间音闲,本亦作“闲”。别,彼列反。行与子还兮!或行来者,或来还者。○还,本亦作“旋”。
[疏]“十亩”至“还兮”。○正义曰:魏地狭隘,一夫不能百亩,今才在十亩之间,采桑者闲闲然,或男或女,共在其间,往来无别也。又叙其往者之辞,乃相谓曰:行与子俱回还兮。虽则异家,得往来俱行,是其削小之甚也。○传“闲闲”至“之貌”。○正义曰:此言“之间”,则一家之人共采桑於其间,地狭隘无所相避,故言男女无别。闲闲然,为往来之貌。此章既言“之间”,故下章言“之外”。
地傍径路,行非一家,故言“泄泄”为“多人之貌”。○笺“古者”至“之甚”。○正义曰:《王制》云“制农田百亩”,《地官·遂人》云“夫一廛田百亩”,《司马法》曰“亩百为夫”,是一夫百亩也。此言其正法耳。《周礼》:“上地,家百亩;中地,家二百亩,下地,家三百亩。”又云遂上地“有菜五十亩”,其废易相通,皆二百亩也。《孟子》曰“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”,则野田不树桑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云:“田中不得有树,用妨五穀。
”此十亩之中言有桑者,《孟子》及《汉志》言其大法耳。民之所便,虽田亦树桑,故上云“彼汾一方,言采其桑”。古者侵其地而虏其民,此得地狭民稠者,以民有畏寇而内入,故地狭也。一夫百亩,今此十亩,相率十倍,魏虽削小,未必即然,举十亩以喻其狭隘耳。○传“或行来者,或来还者”。○正义曰:云“还兮”,相呼而共归。下云“逝兮”,相呼而共往。传探下章之意,故云“或行来者,或来还者”。见往来相须,故总解之。
十亩之外兮,桑者泄泄兮,泄泄,多人之貌。○泄,以世反。行与子逝兮!笺云:逝,逮也。○逮,徒赉反,又徒帝反。
《十亩之间》二章,章三句。
《伐檀》,刺贪也。在位贪鄙,无功而受禄,君子不得进仕尔。○檀,徒丹反,木名。
[疏]“《伐檀》三章,章九句”至“仕尔”。○正义曰:在位贪鄙者,经三章皆次四句是也。君子不得进仕者,首章三句是也。经、序倒者,序见由在位贪鄙,令君子不得仕,如其次以述之;经先言君子不仕,乃责在位之贪鄙,故章卒二句皆言君子不素飧,以责小人之贪,是终始相结也。此言在位,则刺臣。明是君贪而臣效之,虽责臣,亦所以刺君也。
坎坎伐檀兮,寘之河之干兮,河水清且涟猗。坎坎,伐檀声。寘,置也。干,厓也。风行水成文曰涟。伐檀以俟世用,若俟河水清且涟。笺云:是谓君子之人不得进仕也。○坎,苦感反。寘,之豉反。涟,力缠反。猗,於宜反,本亦作“漪”,同。不稼不穑,胡取禾三百廛兮?不狩不猎,胡瞻尔庭有县貆兮?种之曰稼。敛之曰穑。一夫之居曰廛。貆,兽名。笺云:是谓在位贪鄙,无功而受禄也。冬猎曰狩。宵田曰猎。胡,何也。貉子曰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