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下云“子不我思,岂无他人”,则他人与此子者,正可有亲疏之异,而尊卑同也。谓他国者,为人为士,非斥国君,则知“子者”亦非国君矣。他人他士,是他国之卿,明知子者,亦大国之卿也。若然,《论语》及《左传》说陈恒弑其君,孔子告於哀公,请讨之。公曰:“告夫三子。”孔子曰:“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。”“公曰:告夫三子”,彼述孔子之意,以为君使之告臣,非礼也。
此所以不告其君而告臣者,彼孔子是国内之人,劝君行义,不可则止。哀公不能自专其事,反令孔子告臣,故孔子以为不可。此则郑国之人欲告他国,不敢径告其君,故当告其大臣,使之致达於君,与彼不同。溱、洧大水,未必褰裳可渡,示以告难之疾意耳。○笺“言他”至“荆楚”。○正义曰:言子不我思,乃告他人,是先告近邻,后告远国。齐、晋宋是诸夏大国,与郑境接连,楚则远在荆州,是南夷大国,故笺举以为言,见子与他人之异有。
其实大国非独齐、晋,他人非独荆楚也。定本云“先向齐、晋、宋、卫,后之荆楚也”,义亦通。若然,案《春秋》突以桓十五年入于郑之栎邑,其年冬,经书“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于袲,伐郑”,十六年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。《左传》称谋纳厉公也,则是其诸侯皆助突矣。而云告齐、晋、宋、卫者,此述郑人告难之意耳,非言诸侯皆助忽,故言“子不我思,岂无他人”。是为诸国不思正己,故有远告他人之志。
若当时大国皆不助突,自然征而正之,郑人无所可思。由宋、卫、蔡、鲁助突为篡,故思大国正己耳。○传“狂行童昏所化”。○正义曰:此狂童,斥突也。狂童,谓狂顽之童稚。狂童之狂也,且言其日益为狂,故传解其益狂之意。言突以狂行童昏,其所风化於人,人又从之,徒众渐多,所以益为狂行,作乱不已,故郑人思欲告急也。狂行,谓篡其国,是疏狂之行。童昏,谓年在幼童,昏闇无知。郑突时年实长,以其志似童幼,故以童名之。
子惠思我,褰裳涉洧。洧,水名也。洧,于轨反。子不我思,岂无他士?士,事也。笺云:他士,犹他人也。大国之卿,当天子之上士。
狂童之狂也且!
[疏]笺“他士”至“上士”。○正义曰:传言“士,事也”,以其堪任於事,谓之为士,故笺之云“他士,犹他人”,正谓远国之卿也。所以谓为士者,大国之卿,当天子之上士,故呼卿为士也。《春官·典命》云:“王之三公八命,其卿六命,其大夫四命。”以大夫既四命,则上士当三命也,故注云:“王之上士三命,中士再命,下士一命。”又云:“公之孤四命,其卿三命。侯伯之卿亦如之。”是大国之卿亦三命,当天子之上士也。
《曲礼》曰:“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。”襄二十六年《左传》曰:“晋韩宣子聘于周,王使请事。对曰:‘晋士起将归时事於宰旅。’”是由命与王之士同,故称士也。
《褰裳》二章,章五句。
卷四四之四
卷四四之四
《丰》,刺乱也。婚姻之道缺,阳倡而阴不和,男行而女不随。婚姻之道,谓嫁取之礼。○丰,芳凶反,面貌丰满也,《方言》作“妦”。缺,丘悦反。倡,昌亮反。和,胡卧反。
[疏]“《丰》四章,二章章三句,二章章四句”至“不随”。○正义曰:阳倡阴和,男行女随,一事耳。以夫妇之道,是阴阳之义,故相配言之。经陈女悔之辞。上二章悔已前不送男,下二章欲其更来迎己,皆是男行女不随之事也。○笺“婚姻”至“之礼”。○正义曰:男以昏时迎女,女因男而来。嫁,谓女適夫家。娶,谓男往娶女。论其男女之身,谓之嫁娶;指其好合之际,谓之婚姻。
嫁娶婚姻,其事是一,故云“婚姻之道,谓嫁娶之礼”也。若指男女之身,则男以昏时取妇,妇因男而来。婚姻之名,本生於此。若以妇党婿党相对为称,则《释亲》所云“婿之父为姻,妇之父为婚。妇之党为婚兄弟,婿之党为姻兄弟”,是妇党称婚,婿党称姻也。对文则有异,散则可以通。《我行其野》笺云:“新特,谓外婚。”谓妇为婚也。隐元年《左传》说葬之月数云:“士逾月,外姻至。”非独谓婿家也。
子之丰兮,俟我乎巷兮,丰,丰满也。巷,门外也。笺云:子,谓亲迎者。我,我将嫁者。有亲迎我者,面貌丰丰然丰满,善人也,出门而待我於巷中。○迎,鱼敬反,下“亲迎”同。悔予不送兮!时有违而不至者。笺云:悔乎我不送是子而去也。时不送,则为异人之色,后不得耦而思之。○为,于伪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