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之孽十之一犹可违
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
管仲用智数晚识物理大抵才力过人也
观物外篇衍义
文渊阁四库全书本
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邵雍撰张行成编
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一
天数五,地数五,合而为十,数之全也。
天以一而变四,地以一而变四,
四者有体也,而其一者无体也,是谓有无之极也。
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,不用者一也。
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,不用者一也。
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,不用之一以况道也,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。
体者八变,用者六变,
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,反易者二,以六卦变而成八也。
重卦之象不易者八,反易者二十八,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。
故爻止于六,卦尽于八,策穷于三十六,而重卦极于六十四也。
卦成于八,重于六十四,
爻成于六,策穷于三十六而重于三百八十四也。
天有四时,一时四月,一月四十日。
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,是以一时三月,一月三十日也。
四时体数也,三月三十日用数也。
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,故用者止于三而极于九也。
体数常偶,故有四有十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