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数去其四,故阴策二十四,与三十二合之,为五十六也,
一时止于三月,一月止于三十日,皆去其辰数也,
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,而不变者八,可变者七八五十六,其义亦由此矣。
天有四时,一时四月,一月四十日,
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,
是以一时三月,一月三十日也。
四时体数也,三月三十日用数也,
体虽具四,而其一常不用也,
故用止于三而止于九也。
体数常偶,故有四,有十二,
用数常奇,故有三有九,
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,何也?
以其大者不可见,而小者可见也,
故时止于四,月止于三,而日盈于十也。
是以人之肢体有四,而指有十也。
天见乎南而潜乎北,极于六而余于七,
是以人知其前,昧其后,而略其左右也。
天体数四而用三,地体数四而用三。
天克地,地克天,而克者在地,犹昼之余分在夜也,
是以天三而地四,天有三辰,地有四行也。
然地之火且见且隐,其余分之谓邪?
天之变六,六其六得三十六,为干一爻之策,
积六爻之数,共得二百一十六。
地之体四,六其四得二十四,为坤一爻之策,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