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统乎体,故八变而终于十六;
地分乎用,故六变而终于十二。
天起于一,而终于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
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;
地起于十二,而终于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
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亿也。
有地然后有二,有二然后有昼夜。
二三以变,错综而成,
故易以二而生数,以十二而起,而一非数也,
非数而数以之成也。
天行不息,未尝有昼夜,人居地上以为昼夜,
故以地上之数为人之用也。
天自临以上,地自师以上,运数也;
天自同人以下,地自遯以下,年数也;
运数则在天者也,年数则在地者也。
天自贲以上,地自艮以上,用数也;
天自明夷以下,地自否以下,交数也;
天自震以上,地自晋以上,有数也;
天自益以下,地自豫以下,无数也。
天之有数起干而止震,余入于无者,天辰不见也。
地去一而起十二者,地火常潜也,
故天以体为基而常隐其基,地以用为本而常藏其用也。
一时止于三月,一月止于三十日,皆去其辰数也。
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,可变者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