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。
乾坤七变,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。
艮兑六变,是以月止于六,共为十二也。
离坎五变,是以日止于五,共为十也。
震巽四变,是以体止于四,共为八也。
卦之正变共三十六,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,则用数之策也。
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,
又去四则二十八也,
又去四则二十四也,
故卦数三十二位,去四而言之也。
天数二十八位,去八而言之也。
地数二十四位,去十二而言之也。
四者乾坤坎离也,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,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。
日有八位而用止于七,去干而言之也。
月有八位而用止于六,去兑而言之也。
星有八位而用止于五,去离而言之也。
辰有八位而用止于四 去震而言之也。
日有八位而数止于七,去泰而言之也。
月自兑起者,月不能及日之数也。
故十二月常余十二日也。
干阳中阳,不可变,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;
震阴中阴,不可变,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;
兑阳中阴,离阴中阳,皆可变,故日月之数可分也。
是以阴数以十二起,阳数以三十起,而常存二六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