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相违之象。
判曰:讼者,论也。天道西往,水脉东流。求事未遂,心常怀忧。争讼宜止,可用和休。
虎易注:世身在初爻,月卦身为卯,不入卦。官鬼己亥水不入卦,伏藏在三爻兄弟戊午火下。
《易经》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
讼:有孚窒,惕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《彖》曰:“讼”,上刚下险;险而健,讼。“讼,有孚窒,惕中吉”,刚来而得中也。“终凶”,讼不可成也。“利见大人”,尚中正也。“不利涉大川”,入于渊也。
《象》曰:天与水违行,讼;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六爻断: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《象》曰:“不永所事”,讼不可长也。虽“小有言”,其辩明也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(1)。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《象》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;自下讼上,患至掇(2)也。
六三:食旧德,贞,厉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《象》曰:“食旧德”,从上吉也。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,吉。
《象》曰:“复即命,渝,安贞”,不失也。
九五:讼,元吉。
《象》曰:“讼,元吉”,以中正也。
上九:或锡之鞶(3)带,终朝三褫(4)之。
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生僻字注释:(1)【逋】读音:bu,一声。意为:逃亡,拖欠,拖延。(2)【掇】读音:duo,一声。意为:采取,拾取,搬。(3)【鞶】读音:pan,二声。意为:大带子。(4)【褫】读音:chi,三声。意为:脱去,解下,剥夺。
离宫:《天火同人》(归魂) 属火 乾上离下
【本 卦】

